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26日至9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新抚区检察院党开展了常规巡察。11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新抚区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四项3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31个;指出意见建议4个,采纳并落实4个。制定整改措施67条,已完成67条。研究制定本院工作指引(试行)1个、办案期限规定(试行)1个,完善本院护照管理规定1个、验收方案1个、请销假等制度2个。追赃挽损工作有效收取提存款18万元。
1.关于“重要会议精神未做到深学深悟、常学常新”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党支部学习计划,将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列为重点学习内容,并邀请市委党校理论宣讲中心老师,为全院党员干警作专题宣讲,深入解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帮助干警深学深悟。二是以党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并鼓励干警每月自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做到常学常新。
整改成效:全体干警进一步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实践要求,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做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2.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把党史研究和教育放在重要高度,科学规划,严格落实,保证更多党员干警的有效参与,将工作落到实处,避免工作方案形成后未上党组会就组织实施的情况出现。
整改成效:严肃工作流程,将党史学习教育纳入党员学习计划,科学规划并严格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组织集中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确保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3.关于“刑事案件履职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就如何提高证据采信的标准意识,与公安机关召开座谈会、同堂培训探讨协调如何提高办案质效。二是制发《刑事案件办案期限规定(试行)》规则,督促办案人认真履职。三是充分利用认罪认罚提存制度与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平台,让追赃挽损的收取工作更便利,有效收取提存款18万元。
整改成效:一是邀请公安机关召开座谈会、与公安机关同堂培训,提高公安机关证据采信的标准意识,提升办案质效。二是制发《刑事案件办案期限规定(试行)》规则,督促办案人认真履职,同时加强提前介入工作,减少公安机关不必要报捕,提升办案效率。三是开通检察院专门收款账户,与提存保证金工作双管齐下,有效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收取提存款18万元。
4.关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线索来源渠道单一”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听取第三检察部专题工作汇报,研究部署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二是注重发挥数字检察的重要引擎作用,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大数据应用,有效利用检察系统内外部的信息数据,挖掘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线索。
整改成效:一是向党组汇报第三检察部专题工作报告,强化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二是通过应用大数据模型,整体拓宽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线索渠道,打破线索信息壁垒。依托检察大数据监督模型,发现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线索10条,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件,同比增加200%。
5.关于“公益诉讼检察仍有弱项”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有效借助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流程监控功能,严格案件管理,充分发挥智能提示和人工监管合力,实时、动态监控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流程。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集中学习《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的全部内容,并逐条进行交流探讨;积极参加上级院的业务培训,从学习中树立和提升其他领域办案意识,为更好地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整改成效:一是应用系统流程监控,实现实时、动态监控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流程。二是集中学习《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派员参加上级院培训,提升办案能力,加大其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案力度。2024年办理案件占比40%。同比2023年占比12.7%,提升27.3个百分点。
6.关于“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流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梳理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流程相关规定,研究制定《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工作指引(试行)》,注重质量实效,实现一体做实规范审查、依法监督,全面提升办案质效。二是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并全面贯彻执行,扎实开展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工作指引》,实现被不起诉人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全覆盖,签署《不起诉后移送行政机关处理告知书》。二是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工作指引》,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7.关于“制发检察建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以案为鉴,深入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及时发现自身存在学习不深、理解不透的问题。二是加强沟通协作。在对异地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时,与第二检察部充分沟通,并先行征求当地检察机关意见,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三是要求全体办案人员系统学习检察建议规范化办理流程和各流程节点的具体文书。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部门培训强化学习维度,提升干警工作能力。二是加强沟通协作,发函征求当地检察机关意见,优化工作流程,总结经验教训,规避类似错误。三是在制发检察建议时严格履行程序,严格落实检察建议审批制度,推进检察建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8.关于“信息化应用水平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业务部门学习《辽宁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试行)》及《关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辽宁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试行)》,听取第二检察部汇报年度案件评查工作情况,研究通过本院案件评查方案。二是通过培训提升干警线上评查技能。由负责组织案件评查的部门对干警进行案件评查培训。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学习提高院党组及干警对案件线上评查重要性的认识。二是通过培训提升干警进行线上评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整改以来,完成案件线上评查20件,其中常规案件评查17件,重点案件评查3件。
9.关于“信访工作还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院党组加大对信访工作人力、物力的投入,提升信访接待能力。二是通过检察听证化解矛盾,提高信访案件化解率。
整改成效:一是由工作经验丰富的院领导牵头成立“老白说理工作室”,以“老带新”的模式进行接访,提升工作人员接访能力。对信访接待场所进行升级改造,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二是对信访案件“应听证尽听证”,通过听证解“法结”和“心结”,实现案结事了。
11.关于“助力营商环境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干警认识,牢固树立服务营商环境理念,增强保障和服务企业发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依托我院“我为自己上堂课平台”对全院干警讲授“履职尽责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培训课。二是提升自身业务能力,聚焦法律监督职能做好服务营商环境工作,切实提升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组织干警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的线上培训。三是主动联系企业,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会同区工商联开展送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培训,干警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意识一进步得到强化,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显著提升。二是组织干警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的线上培训,切实提升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三是依托驻园区检察服务站加强同企业联系,针对企业经营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主动走访企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2.关于“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中心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常态化意识,增强领导班子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确保认真查摆问题,扎实开展工作。二是明确责任主体,“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确保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传递。
整改成效:一是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2021年版)》第十二专题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思想认识,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意识。二是明确责任主体,“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做到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传递,认真查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扎实开展总结报告工作,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1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明确领导班子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内容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切实促进党组履职尽责。二是注重调查研究,分别向各部门和各党支部征集意见建议。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调研发现的“我院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整改成效:一是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纳入年度清单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促进党组履职尽责。二是通过征求各部门、各党支部意见建议,掌握我院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确保专题调研报告的准确性、有效性。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积极听取干警意见,了解真实情况,强化问题导向。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辽宁省人民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提高党组开展谈心谈话的政治自觉,巡察整改以来,开展谈心谈话9人次。
14.关于“对人员管理不到位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常抓不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检察长作总结发言,要求全体干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强化规矩意识。二是强化队伍管理工作,对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全员备案制度,指定专人集中管理干警护照、港澳通行证,并定期到出入境管理中心核查情况。三是加大管理力度,组织学习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干警请销假制度,要求干警及时填报休假审批表,确保填报内容如实、准确、完整,并完善审批程序。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强化队伍管理,不断提高干警素质。二是重新修订本院《关于干警护照管理的规定》,强化队伍管理工作,对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全员备案制度,指定专人集中管理干警护照、港澳通行证,建立台账。三是组织学习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完善本院《干警请销假制度的规定》《干警带薪年休假办法》,严格执行干警请销假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15.关于“落实‘三个规定’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中心组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领会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对保障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司法的重要意义,确保院党组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二是党组成员对分管的部门加强督促和指导,通过组织再宣传、再学习、再落实,不断增强全体干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党组中心组自学,将“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作为一项重点自学内容,增强党组成员主动填报的意识,提高党组政治站位。二是党组成员对分管的部门加强督促和指导,向各部门印发“三个规定”学习材料和《辽宁省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正负面清单》,组织全体干警深化学习、全面落实。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在院内案管中心大屏幕滚动播放“三个规定”相关工作要求。官方微博转发《古今对话说“清廉”》微动漫,以动漫形式介绍“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2024年以来,本院不存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不规范、不详细、不及时问题,不存在班子成员“零报告”问题。
16.关于“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不符”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增强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强化财务管理,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和内控机制,进一步增强做好部门财务管理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财务人员通过系统学习和专业培训不断更新和扩充专业知识,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二是联系相关人员,补齐相关服务合同。三是严格报销审核,办公室组织各部门内勤开展财务知识专题培训,对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财务报销流程,并在今后的财务报销中严格报销审核,不断细化审核环节,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推动本院财务精细化管理。
整改成效:一是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财务培训学习,认真领会、精深研究、强化素能,做到吃透政策、严格执行、确保合规,提升财务人员专业技能。二是办公室已经联系无人机协会,补齐了相关的服务合同,留存原始凭证;三是严格报销审核,我院办公室已经组织各部门内勤开展了关于财务相关知识业务的培训,提高我院报销流程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17.关于“采购验收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本院验收领导小组,严格按照验收方案实施验收,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并且完整反映采购合同履行情况。二是聚焦采购验收重点环节,完善本院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标准,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要求,确保责任到位、规范到位、执行到位,确保采购验收流程完成性和可操作性。三是针对此前个别项目采购验收书无签字或盖章情况进行补签。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本院党组会审议研究成立本院验收领导小组,并下发正式文件至各内设机构。二是办公室结合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本院验收流程,明确验收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今后按照该流程开展本院验收工作。三是针对此前个别项目采购验收书无签字或盖章情况进行补签,并将持续严格做好本院采购验收相关工作。
18.关于“原始凭证不齐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采购类票据审核,要求提供发票以及货物采购明细,财务人员对原始凭证进行认真审核,并将采购明细附于财务账中;二是进一步严格核对车辆保险类票据,规范车辆管理工作,要求提供保险单,手续齐全后方可入账。
整改成效:一是对于此项工作做到立整立改,财务人员对本院各类票据进行严格把关,审核把控相关明细材料,并及时入账。二是现已将采购明细附于财务账中,并及时将本院车辆保险各类手续附于财务账中。
19.关于“公务用车维修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日常监管,组织全体驾驶员对本院公车管理等相关制度进行集体学习,强化遵规守纪意识,严格执行公车管理的各项规定,对本院所有车辆进行维修时要求驾驶员必须提出维修申请,维修票据进行签字,要求做到立整立改。二是公车派用、维修、检查、保险、加油、报废等管理活动实行“智慧管理”,加强公务用车使用中的流程规范,通过“辽宁公车”app对本院车辆进行科学管理、科学运行。三是将把车辆管理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持续加强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经常性安全教育,预防针常打,安全弦常绷,坚决遏制违法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为全院各项出行持续握好安全“方向盘”。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本院全体驾驶人员进行集体学习,提升驾驶员思想认识和专业技术水平,要求驾驶人员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审批流程,有效提升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加强对本院车辆进行管理,使用“辽宁公车”app对本院车辆落实好各类审批管理,做好车辆维护保养。三是进一步强化思想安全意识,并做好常态化管理,进行日常工作提醒,不定期进行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情况,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21.关于“民主生活会参与率未能达到100%”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指定专人提前做好参会人员安排和协调工作,确保民主生活会参会率。二是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
整改成效:严肃认真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参与率达到100%,确保会议的完整性。新抚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组、市纪委监委和区政法委同志到会指导,通过民主生活会提高党组成员的党性修养,更加有力团结检察队伍、指导检察工作。中心组集中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民主生活会对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促进个人成长和集体进步的意义。
22.关于“民主生活会批评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将学习民主生活会制度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中心组自学,加强对批评与自我批评重要性的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二是提高标准,严格监督。明确要求批评意见必须具体、深入,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达到“排毒治病”的效果避免泛泛而谈或只谈表面现象。
整改成效: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自学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对批评与自我批评重要性的认识。党组会议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批评与自我批评章节内容。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将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提升自身素质和改进工作的有效手段,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23.关于“党组会议制度执行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党组会集中学习,进一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及本院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准确把握党组的功能定位、指导思想、遵循原则、职能职责、组织原则、决策执行等重要内容,把准政治方向,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二是进一步提升党组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规范党组会议记录,记录人员提高记录质量,详实记录议事过程和结果,并要求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进行签字。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及本院党组议事规则,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条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落实参会人员签字制度,整改以来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确保会议记录内容真实、要素齐全、格式规范。
24.关于“对年轻党员培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召开青年干警座谈会,加强沟通交流,了解年轻党员的工作现状和心理状态,帮助年轻党员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鼓励年轻党员积极旁听和参与本院说理工作室的释法说理、息诉罢访等工作,解决年轻党员检察业务能力不足的困难。二是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主动担当作为,组织年轻党员支援社区扫雪除冰工作,确保群众出行安全,践行为民宗旨。组织年轻党员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依托“法润新抚”志愿服务队开展“法治进校园”等主题活动,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进行法治宣传,不断积累群众工作经验。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青年干警座谈会,年轻党员旁听和参与本院说理工作室的释法说理工作,逐步提升青年党员的独立思考能力和检察业务水平。二是强化年轻党员的服务意识,组织年轻党员支援社区扫雪除冰工作,确保群众出行安全。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普法活动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让学法、守法、用法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25.关于“主要负责人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认识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党组书记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坚持立行立改,避免工作中再次出现对党建工作的错误表述。党组书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深刻认识到党建工作在检察机关的引领作用和核心地位,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做好党建工作。
整改成效:党组书记参加省委党校举办的领导干部进修班(第46期),强化自身政治理论学习,从思想根源上纠正以往的错误。提升自身能力,通过参加各类党建培训、研讨会,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坚持立行立改,避免工作中再次出现对党建工作的错误表述。
26.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机关党委的监督指导,确保三个党支部按时召开支委会,组织举办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带领各党支部书记、支委会委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增强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本领。二是制定支部书记上党课计划,支部书记结合实际工作开展上党课工作,精心准备党课内容,确保党课效果,提升全员政治素养。三是提高党支部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和一致性,确保支部会议记录内容规范、详实。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机关党委的监督指导,举办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带领各党支部书记、支委会委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提升党务工作者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本领。二是制定支部书记上党课计划,各党支部书记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检察工作实际精心准备党课内容,确保党课效果,共上党课3次,提升全员政治素养。三是提高党支部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和一致性,确保支部会议记录内容规范、详实。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强化党员的组织观念,提升党员政治觉悟和服务意识,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
27.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机关党委加强监督和指导,督促各党支部规范工作流程。各党支部立行立改,严肃对待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坚持注重实效,保证质量,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入党誓词以及党员个人实际情况进行党性分析,从而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
整改成效:机关党委加强监督和指导,督促各党支部规范工作流程。召开本院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对各党支部进行培训,督促党支部立行立改,要求严肃对待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坚持注重实效,保证质量。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针对市委巡察提出的问题进行培训。通过民主评议党员,促使党员进行深刻的自我反思,明确自身的优点和不足,并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28.关于“组织生活开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机关党委加强监督和指导,把标准定高一级、让“尺子”把严一层,敢于动真碰硬,确保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按照要求牢牢抓住关键环节,严肃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前充分准备、会上深刻剖析、会后抓好整改,确保支部全体党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开展党员谈心谈话,沟通思想,互相帮助,会后仔细完善会议相关材料,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让组织生活会开出水平、开出效果。
整改成效:召开本院机关党委(扩大)会议,针对“组织生活开展不够规范”的问题进行学习,会后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积极开展党员谈心谈话活动,党组成员之间、党组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与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分别开展谈心谈话共计26人次,增进党支部成员之间的了解,达到了解党员、关心党员,沟通思想、促进工作的目的。
29.关于“党支部换届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各党支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提高党务工作知识储备,规范工作流程。二是加强换届监督,严肃支部换届纪律。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换届选举事宜,换届前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请示,严格落实换届程序,并将结果及时进行公示。
整改成效:各党支部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确保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时,坚决执行党内民主选举,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性,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30.关于“巡察整改工作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提升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责任心,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二是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担当作为,对整改工作深入钻研和细致谋划,确保整改工作质量和效果。
整改成效:坚持立行立改,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梳理本次巡察反馈意见中我院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责任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切实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31.关于“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推动问题整改,紧盯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成效:坚持立行立改,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作用虚化等方面下功夫,彻底整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1.关于“认真对标对表,切实履职尽责”问题的整改
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对标对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加强对落实整改的全面领导和跟踪监督,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切实履职尽责,确保整改达到最佳效果。
2.关于“落实部署要求,提高能力水平”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照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更高层次需求找差距、补短板,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工作,全面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3.关于“加强组织领导,从严明确责任”问题的整改
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认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带头落实整改工作。
4.关于“深入统筹研究,精准发令施策”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求真务实,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坚持建章立制,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2867006;邮政信箱113008;电子邮箱xfqjcy@163.com。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26日至9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新抚区检察院党开展了常规巡察。11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新抚区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四项3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31个;指出意见建议4个,采纳并落实4个。制定整改措施67条,已完成67条。研究制定本院工作指引(试行)1个、办案期限规定(试行)1个,完善本院护照管理规定1个、验收方案1个、请销假等制度2个。追赃挽损工作有效收取提存款18万元。
1.关于“重要会议精神未做到深学深悟、常学常新”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党支部学习计划,将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列为重点学习内容,并邀请市委党校理论宣讲中心老师,为全院党员干警作专题宣讲,深入解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帮助干警深学深悟。二是以党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并鼓励干警每月自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做到常学常新。
整改成效:全体干警进一步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实践要求,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做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2.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把党史研究和教育放在重要高度,科学规划,严格落实,保证更多党员干警的有效参与,将工作落到实处,避免工作方案形成后未上党组会就组织实施的情况出现。
整改成效:严肃工作流程,将党史学习教育纳入党员学习计划,科学规划并严格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组织集中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确保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3.关于“刑事案件履职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就如何提高证据采信的标准意识,与公安机关召开座谈会、同堂培训探讨协调如何提高办案质效。二是制发《刑事案件办案期限规定(试行)》规则,督促办案人认真履职。三是充分利用认罪认罚提存制度与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平台,让追赃挽损的收取工作更便利,有效收取提存款18万元。
整改成效:一是邀请公安机关召开座谈会、与公安机关同堂培训,提高公安机关证据采信的标准意识,提升办案质效。二是制发《刑事案件办案期限规定(试行)》规则,督促办案人认真履职,同时加强提前介入工作,减少公安机关不必要报捕,提升办案效率。三是开通检察院专门收款账户,与提存保证金工作双管齐下,有效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收取提存款18万元。
4.关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线索来源渠道单一”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听取第三检察部专题工作汇报,研究部署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二是注重发挥数字检察的重要引擎作用,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大数据应用,有效利用检察系统内外部的信息数据,挖掘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线索。
整改成效:一是向党组汇报第三检察部专题工作报告,强化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二是通过应用大数据模型,整体拓宽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线索渠道,打破线索信息壁垒。依托检察大数据监督模型,发现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线索10条,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件,同比增加200%。
5.关于“公益诉讼检察仍有弱项”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有效借助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流程监控功能,严格案件管理,充分发挥智能提示和人工监管合力,实时、动态监控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流程。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集中学习《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的全部内容,并逐条进行交流探讨;积极参加上级院的业务培训,从学习中树立和提升其他领域办案意识,为更好地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整改成效:一是应用系统流程监控,实现实时、动态监控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流程。二是集中学习《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派员参加上级院培训,提升办案能力,加大其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案力度。2024年办理案件占比40%。同比2023年占比12.7%,提升27.3个百分点。
6.关于“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流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梳理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流程相关规定,研究制定《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工作指引(试行)》,注重质量实效,实现一体做实规范审查、依法监督,全面提升办案质效。二是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并全面贯彻执行,扎实开展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工作指引》,实现被不起诉人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全覆盖,签署《不起诉后移送行政机关处理告知书》。二是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工作指引》,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7.关于“制发检察建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以案为鉴,深入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及时发现自身存在学习不深、理解不透的问题。二是加强沟通协作。在对异地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时,与第二检察部充分沟通,并先行征求当地检察机关意见,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三是要求全体办案人员系统学习检察建议规范化办理流程和各流程节点的具体文书。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部门培训强化学习维度,提升干警工作能力。二是加强沟通协作,发函征求当地检察机关意见,优化工作流程,总结经验教训,规避类似错误。三是在制发检察建议时严格履行程序,严格落实检察建议审批制度,推进检察建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8.关于“信息化应用水平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业务部门学习《辽宁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试行)》及《关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辽宁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试行)》,听取第二检察部汇报年度案件评查工作情况,研究通过本院案件评查方案。二是通过培训提升干警线上评查技能。由负责组织案件评查的部门对干警进行案件评查培训。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学习提高院党组及干警对案件线上评查重要性的认识。二是通过培训提升干警进行线上评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整改以来,完成案件线上评查20件,其中常规案件评查17件,重点案件评查3件。
9.关于“信访工作还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院党组加大对信访工作人力、物力的投入,提升信访接待能力。二是通过检察听证化解矛盾,提高信访案件化解率。
整改成效:一是由工作经验丰富的院领导牵头成立“老白说理工作室”,以“老带新”的模式进行接访,提升工作人员接访能力。对信访接待场所进行升级改造,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二是对信访案件“应听证尽听证”,通过听证解“法结”和“心结”,实现案结事了。
11.关于“助力营商环境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干警认识,牢固树立服务营商环境理念,增强保障和服务企业发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依托我院“我为自己上堂课平台”对全院干警讲授“履职尽责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培训课。二是提升自身业务能力,聚焦法律监督职能做好服务营商环境工作,切实提升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组织干警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的线上培训。三是主动联系企业,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会同区工商联开展送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培训,干警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意识一进步得到强化,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显著提升。二是组织干警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的线上培训,切实提升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三是依托驻园区检察服务站加强同企业联系,针对企业经营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主动走访企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2.关于“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中心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常态化意识,增强领导班子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确保认真查摆问题,扎实开展工作。二是明确责任主体,“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确保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传递。
整改成效:一是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2021年版)》第十二专题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思想认识,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意识。二是明确责任主体,“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做到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传递,认真查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扎实开展总结报告工作,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1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明确领导班子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内容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切实促进党组履职尽责。二是注重调查研究,分别向各部门和各党支部征集意见建议。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调研发现的“我院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整改成效:一是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纳入年度清单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促进党组履职尽责。二是通过征求各部门、各党支部意见建议,掌握我院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确保专题调研报告的准确性、有效性。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积极听取干警意见,了解真实情况,强化问题导向。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辽宁省人民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提高党组开展谈心谈话的政治自觉,巡察整改以来,开展谈心谈话9人次。
14.关于“对人员管理不到位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常抓不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检察长作总结发言,要求全体干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强化规矩意识。二是强化队伍管理工作,对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全员备案制度,指定专人集中管理干警护照、港澳通行证,并定期到出入境管理中心核查情况。三是加大管理力度,组织学习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干警请销假制度,要求干警及时填报休假审批表,确保填报内容如实、准确、完整,并完善审批程序。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强化队伍管理,不断提高干警素质。二是重新修订本院《关于干警护照管理的规定》,强化队伍管理工作,对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全员备案制度,指定专人集中管理干警护照、港澳通行证,建立台账。三是组织学习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完善本院《干警请销假制度的规定》《干警带薪年休假办法》,严格执行干警请销假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15.关于“落实‘三个规定’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中心组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领会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对保障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司法的重要意义,确保院党组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二是党组成员对分管的部门加强督促和指导,通过组织再宣传、再学习、再落实,不断增强全体干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党组中心组自学,将“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作为一项重点自学内容,增强党组成员主动填报的意识,提高党组政治站位。二是党组成员对分管的部门加强督促和指导,向各部门印发“三个规定”学习材料和《辽宁省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正负面清单》,组织全体干警深化学习、全面落实。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在院内案管中心大屏幕滚动播放“三个规定”相关工作要求。官方微博转发《古今对话说“清廉”》微动漫,以动漫形式介绍“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2024年以来,本院不存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不规范、不详细、不及时问题,不存在班子成员“零报告”问题。
16.关于“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不符”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增强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强化财务管理,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和内控机制,进一步增强做好部门财务管理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财务人员通过系统学习和专业培训不断更新和扩充专业知识,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二是联系相关人员,补齐相关服务合同。三是严格报销审核,办公室组织各部门内勤开展财务知识专题培训,对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财务报销流程,并在今后的财务报销中严格报销审核,不断细化审核环节,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推动本院财务精细化管理。
整改成效:一是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财务培训学习,认真领会、精深研究、强化素能,做到吃透政策、严格执行、确保合规,提升财务人员专业技能。二是办公室已经联系无人机协会,补齐了相关的服务合同,留存原始凭证;三是严格报销审核,我院办公室已经组织各部门内勤开展了关于财务相关知识业务的培训,提高我院报销流程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17.关于“采购验收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本院验收领导小组,严格按照验收方案实施验收,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并且完整反映采购合同履行情况。二是聚焦采购验收重点环节,完善本院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标准,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要求,确保责任到位、规范到位、执行到位,确保采购验收流程完成性和可操作性。三是针对此前个别项目采购验收书无签字或盖章情况进行补签。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本院党组会审议研究成立本院验收领导小组,并下发正式文件至各内设机构。二是办公室结合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本院验收流程,明确验收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今后按照该流程开展本院验收工作。三是针对此前个别项目采购验收书无签字或盖章情况进行补签,并将持续严格做好本院采购验收相关工作。
18.关于“原始凭证不齐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采购类票据审核,要求提供发票以及货物采购明细,财务人员对原始凭证进行认真审核,并将采购明细附于财务账中;二是进一步严格核对车辆保险类票据,规范车辆管理工作,要求提供保险单,手续齐全后方可入账。
整改成效:一是对于此项工作做到立整立改,财务人员对本院各类票据进行严格把关,审核把控相关明细材料,并及时入账。二是现已将采购明细附于财务账中,并及时将本院车辆保险各类手续附于财务账中。
19.关于“公务用车维修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日常监管,组织全体驾驶员对本院公车管理等相关制度进行集体学习,强化遵规守纪意识,严格执行公车管理的各项规定,对本院所有车辆进行维修时要求驾驶员必须提出维修申请,维修票据进行签字,要求做到立整立改。二是公车派用、维修、检查、保险、加油、报废等管理活动实行“智慧管理”,加强公务用车使用中的流程规范,通过“辽宁公车”app对本院车辆进行科学管理、科学运行。三是将把车辆管理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持续加强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经常性安全教育,预防针常打,安全弦常绷,坚决遏制违法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为全院各项出行持续握好安全“方向盘”。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本院全体驾驶人员进行集体学习,提升驾驶员思想认识和专业技术水平,要求驾驶人员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审批流程,有效提升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加强对本院车辆进行管理,使用“辽宁公车”app对本院车辆落实好各类审批管理,做好车辆维护保养。三是进一步强化思想安全意识,并做好常态化管理,进行日常工作提醒,不定期进行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情况,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21.关于“民主生活会参与率未能达到100%”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指定专人提前做好参会人员安排和协调工作,确保民主生活会参会率。二是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
整改成效:严肃认真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参与率达到100%,确保会议的完整性。新抚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组、市纪委监委和区政法委同志到会指导,通过民主生活会提高党组成员的党性修养,更加有力团结检察队伍、指导检察工作。中心组集中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民主生活会对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促进个人成长和集体进步的意义。
22.关于“民主生活会批评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将学习民主生活会制度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中心组自学,加强对批评与自我批评重要性的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二是提高标准,严格监督。明确要求批评意见必须具体、深入,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达到“排毒治病”的效果避免泛泛而谈或只谈表面现象。
整改成效: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自学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对批评与自我批评重要性的认识。党组会议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批评与自我批评章节内容。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将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提升自身素质和改进工作的有效手段,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23.关于“党组会议制度执行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党组会集中学习,进一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及本院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准确把握党组的功能定位、指导思想、遵循原则、职能职责、组织原则、决策执行等重要内容,把准政治方向,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二是进一步提升党组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规范党组会议记录,记录人员提高记录质量,详实记录议事过程和结果,并要求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进行签字。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及本院党组议事规则,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条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落实参会人员签字制度,整改以来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确保会议记录内容真实、要素齐全、格式规范。
24.关于“对年轻党员培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召开青年干警座谈会,加强沟通交流,了解年轻党员的工作现状和心理状态,帮助年轻党员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鼓励年轻党员积极旁听和参与本院说理工作室的释法说理、息诉罢访等工作,解决年轻党员检察业务能力不足的困难。二是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主动担当作为,组织年轻党员支援社区扫雪除冰工作,确保群众出行安全,践行为民宗旨。组织年轻党员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依托“法润新抚”志愿服务队开展“法治进校园”等主题活动,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进行法治宣传,不断积累群众工作经验。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青年干警座谈会,年轻党员旁听和参与本院说理工作室的释法说理工作,逐步提升青年党员的独立思考能力和检察业务水平。二是强化年轻党员的服务意识,组织年轻党员支援社区扫雪除冰工作,确保群众出行安全。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普法活动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让学法、守法、用法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25.关于“主要负责人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认识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党组书记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坚持立行立改,避免工作中再次出现对党建工作的错误表述。党组书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深刻认识到党建工作在检察机关的引领作用和核心地位,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做好党建工作。
整改成效:党组书记参加省委党校举办的领导干部进修班(第46期),强化自身政治理论学习,从思想根源上纠正以往的错误。提升自身能力,通过参加各类党建培训、研讨会,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坚持立行立改,避免工作中再次出现对党建工作的错误表述。
26.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机关党委的监督指导,确保三个党支部按时召开支委会,组织举办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带领各党支部书记、支委会委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增强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本领。二是制定支部书记上党课计划,支部书记结合实际工作开展上党课工作,精心准备党课内容,确保党课效果,提升全员政治素养。三是提高党支部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和一致性,确保支部会议记录内容规范、详实。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机关党委的监督指导,举办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带领各党支部书记、支委会委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提升党务工作者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本领。二是制定支部书记上党课计划,各党支部书记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检察工作实际精心准备党课内容,确保党课效果,共上党课3次,提升全员政治素养。三是提高党支部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和一致性,确保支部会议记录内容规范、详实。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强化党员的组织观念,提升党员政治觉悟和服务意识,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
27.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机关党委加强监督和指导,督促各党支部规范工作流程。各党支部立行立改,严肃对待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坚持注重实效,保证质量,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入党誓词以及党员个人实际情况进行党性分析,从而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
整改成效:机关党委加强监督和指导,督促各党支部规范工作流程。召开本院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对各党支部进行培训,督促党支部立行立改,要求严肃对待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坚持注重实效,保证质量。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针对市委巡察提出的问题进行培训。通过民主评议党员,促使党员进行深刻的自我反思,明确自身的优点和不足,并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28.关于“组织生活开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机关党委加强监督和指导,把标准定高一级、让“尺子”把严一层,敢于动真碰硬,确保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按照要求牢牢抓住关键环节,严肃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前充分准备、会上深刻剖析、会后抓好整改,确保支部全体党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开展党员谈心谈话,沟通思想,互相帮助,会后仔细完善会议相关材料,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让组织生活会开出水平、开出效果。
整改成效:召开本院机关党委(扩大)会议,针对“组织生活开展不够规范”的问题进行学习,会后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积极开展党员谈心谈话活动,党组成员之间、党组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与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分别开展谈心谈话共计26人次,增进党支部成员之间的了解,达到了解党员、关心党员,沟通思想、促进工作的目的。
29.关于“党支部换届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各党支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提高党务工作知识储备,规范工作流程。二是加强换届监督,严肃支部换届纪律。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换届选举事宜,换届前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请示,严格落实换届程序,并将结果及时进行公示。
整改成效:各党支部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确保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时,坚决执行党内民主选举,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性,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30.关于“巡察整改工作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提升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责任心,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二是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担当作为,对整改工作深入钻研和细致谋划,确保整改工作质量和效果。
整改成效:坚持立行立改,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梳理本次巡察反馈意见中我院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责任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切实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31.关于“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推动问题整改,紧盯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成效:坚持立行立改,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作用虚化等方面下功夫,彻底整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1.关于“认真对标对表,切实履职尽责”问题的整改
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对标对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加强对落实整改的全面领导和跟踪监督,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切实履职尽责,确保整改达到最佳效果。
2.关于“落实部署要求,提高能力水平”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照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更高层次需求找差距、补短板,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工作,全面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3.关于“加强组织领导,从严明确责任”问题的整改
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认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带头落实整改工作。
4.关于“深入统筹研究,精准发令施策”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求真务实,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坚持建章立制,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2867006;邮政信箱113008;电子邮箱xfqjc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