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4年检察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新抚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要求,持续推进省检察院“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聚焦法律监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为新抚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一、紧扣省检察院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竭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始终贯彻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办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252件406人,批捕141件192人,审查起诉案件336件559人,提起公诉228件348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高质量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审查起诉指定管辖、交办案件23件73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开展打击整治“村霸”等恶势力专项行动,提前介入王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积极引导公安完善相关证据并对涉案资产采取相应措施,坚持办案与监督并重,保证实体与程序公正、合法。深入推进对电信网络犯罪打击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业链,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开设赌场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犯罪106人,在办理省检指定管辖“7.17”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时,积极发挥桥梁作用,促成公、检、法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集标准、办案流程等协商机制的完善,依法提起公诉10件12人。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维护经济秩序、稳定,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坚决惩治扰乱市场经济犯罪,依法起诉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犯罪10件14人。提升反洗钱工作质量,对朱某等4人贩卖毒品、洗钱案件提起公诉,取得良好的社会警示效果。办理的“3.17”特大虚开发票案涉及全国14个省市2200余家受票公司,价税合计15.78亿元,提前介入案件并对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案件定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侦查取证工作、完善案件证据体系,目前已对陈某等六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在办理张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中,综合运用认罪认罚从宽、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制度,促成张某某赔偿知识产权权利人人民币65万元,破解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维权困境。
协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做到“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件,促进诉源治理。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量刑建议采纳率99.14%,促使375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罪。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两微一端及门户网站发布普法信息97条,报送省检察院“聊检说法”案例2件。依托我院“法润新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普法宣传宣讲活动18次,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
助力清廉新抚建设。强化监检衔接配合,探索监检合作新模式,与新抚区监察委员会共同签发了《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作与衔接的工作意见》,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供保障。配合新抚区监察委员会做好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持续打击基层干部“微腐败”情况,提前介入案件14件,受理案件13件15人,起诉10件12人,3件正在办理中。
二、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办理涉民生案件,尽最大努力办好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实事。办理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各类公益诉讼案件47件,发出检察建议均被采纳。聚焦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监管,开展养老机构隐患排查行动,对26家养老机构联合走访,针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7件、磋商意见书1件,持续筑牢养老机构安全监管防线,全力守护“夕阳红”。积极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联合区应急局等多家行政部门,对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开展走访摸排,拧紧加油“安全阀”、守牢烟花爆竹“安全线”。
用心用情做好涉检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做好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持续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程,以领导干部带头接访为牵引,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入推动检察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2024年至今共接待来访132次160余人,领导干部接访30件,化解21件,刑事申诉案件息诉率为100%。
用心用情守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开创“新抚助老”支持起诉办案模式,针对老年人表达不清、出行不便、书写困难等痛点、难点问题,主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整理证据、书写起诉状,共办理老年人支持起诉案件5件,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司法救助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救助力度,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深化与政协、扶贫、民政等部门联系,对农村地区救助申请人和困难妇女进行多元化救助,共办理司法救助7件7人,其中救助帮扶困难妇女4件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5万元。聚焦残障人士权益保障,持续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在辖区内开展无障碍设施环境调研,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使商场增加无障碍通道,确保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通行方便。
三、以“三个结构比”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全面做优刑事检察。坚持“三个善于”办案理念,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案件。持续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28次,制发检察建议16件,均被采纳。纠正漏捕漏诉9人。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撤案4件。深入推进刑事诉讼监督,纠正漏捕、漏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100%。开展社区矫正交付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的10件纠正违法案件均得到责任单位反馈并已完成整改。
深化做强民事检察。注重监督质与量的统一,加强对民事生效判决、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全过程监督,同步加强虚假诉讼监督,不断拓宽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民事检察监督中,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件,并对2件虚假诉讼民事案件提请抗诉,均得到市检察院支持,我院连续三年在虚假诉讼监督工作中取得成效。办理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均被采纳。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共办理8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被采纳,4件正在办理中。
稳妥做实行政检察。坚持精准监督、有效监督、持续监督原则,用法治方法和检察智慧消弭社会矛盾,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8件,行政执行监督案件10件,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采纳率达到100%。认真研究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明确反向衔接案件的移送范围,受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13件,审结113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17件,均得到行政机关的采纳。以解决行政争议为突破口完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综合施策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7件。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公益损害突出问题,通过精准、规范办案,有效维护了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推动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办理公益诉讼61件案件,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55件,磋商3件,发出公告3件。以大数据应用赋能国有财产保护提质增效,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排查出违规领取养老金案件线索6条,立案3件,制发检察建议1份,挽回国有财产损失20余万元,有效破解养老金违规发放线索发现难、取证难等问题,为国有财产保护提供检察保障。
四、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强化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抓牢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的党建工作。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党纪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6次、支部集中学习21次。强化意识形态管控工作,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向区委报送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隐患台账10次,及时向区委及市检察院报送网络舆情报告。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抓好党纪学习教育。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内容,并围绕相关内容进行研讨。召开我院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警示教育会,通过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宣讲和解读,探讨如何用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三互”工作法,并依托我院“法润新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坚持以党建促队建,加强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支部及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抓紧清廉战线建设。坚持从严治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利用固定学习日集中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文件和典型案例。加强对部门负责人、关键岗位以及新提任、新录用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规党纪、岗位廉政等方面的教育,促进廉洁自律。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过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使全体干警深刻认识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严重后果。狠抓“三个规定”执行,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抓实专业素能建设。扎实开展业务培训,通过讲座论坛、经验交流和案例分享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优秀业务骨干的“传帮带”作用,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努力培养干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依托我院“我为自己上堂课”活动,检察干警纷纷走上讲台授课,从政治理论学习、各类检察业务工作、党史相关知识以及公文写作等多个方面,全面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履行岗位职责打牢基础。
各位委员,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和进步。我院连续两年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1人获抚顺市优秀党务工作者、2人获抚顺市十佳公诉人、优秀辩手、刑事检察业务能手、1人获抚顺市最美家庭荣誉,9人获市级三等功、嘉奖、4人获区级三等功、“最美志愿者”等荣誉。检察工作一年来的稳步前进,得益于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和全区人民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新抚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检察服务举措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有待提升;数字检察和信息化建设仍是短板;奋斗精神和监督本领仍需增强。对以上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抓实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在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上下功夫、求实效,以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支撑和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更加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二是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能力,更加有效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持续落实《辽宁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结合我院检察工作实际,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以一流工作业绩为振兴发展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
三是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更加有力维护公平正义。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立足基层院实际,聚焦“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案件”这个关键,与时俱进完善法律监督方式,提升法律监督精准性、实效性。
四是进一步树牢司法为民宗旨,更加用心做好民心检察工作。持续深化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程,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效化,完善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监督等职责,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加大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力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五是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更加用力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检察人员头脑,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持续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始终确保检察队伍政治过硬。持续开展“我为自己上堂课”“党纪学习教育”活动,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适应新时代需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委员,新的一年,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锐意进取、敢作善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百姓福祉,为新抚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4年检察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新抚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要求,持续推进省检察院“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聚焦法律监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为新抚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一、紧扣省检察院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竭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始终贯彻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办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252件406人,批捕141件192人,审查起诉案件336件559人,提起公诉228件348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高质量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审查起诉指定管辖、交办案件23件73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开展打击整治“村霸”等恶势力专项行动,提前介入王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积极引导公安完善相关证据并对涉案资产采取相应措施,坚持办案与监督并重,保证实体与程序公正、合法。深入推进对电信网络犯罪打击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业链,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开设赌场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犯罪106人,在办理省检指定管辖“7.17”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时,积极发挥桥梁作用,促成公、检、法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集标准、办案流程等协商机制的完善,依法提起公诉10件12人。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维护经济秩序、稳定,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坚决惩治扰乱市场经济犯罪,依法起诉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犯罪10件14人。提升反洗钱工作质量,对朱某等4人贩卖毒品、洗钱案件提起公诉,取得良好的社会警示效果。办理的“3.17”特大虚开发票案涉及全国14个省市2200余家受票公司,价税合计15.78亿元,提前介入案件并对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案件定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侦查取证工作、完善案件证据体系,目前已对陈某等六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在办理张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中,综合运用认罪认罚从宽、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制度,促成张某某赔偿知识产权权利人人民币65万元,破解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维权困境。
协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做到“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件,促进诉源治理。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量刑建议采纳率99.14%,促使375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罪。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两微一端及门户网站发布普法信息97条,报送省检察院“聊检说法”案例2件。依托我院“法润新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普法宣传宣讲活动18次,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
助力清廉新抚建设。强化监检衔接配合,探索监检合作新模式,与新抚区监察委员会共同签发了《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作与衔接的工作意见》,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供保障。配合新抚区监察委员会做好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持续打击基层干部“微腐败”情况,提前介入案件14件,受理案件13件15人,起诉10件12人,3件正在办理中。
二、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办理涉民生案件,尽最大努力办好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实事。办理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各类公益诉讼案件47件,发出检察建议均被采纳。聚焦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监管,开展养老机构隐患排查行动,对26家养老机构联合走访,针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7件、磋商意见书1件,持续筑牢养老机构安全监管防线,全力守护“夕阳红”。积极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联合区应急局等多家行政部门,对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开展走访摸排,拧紧加油“安全阀”、守牢烟花爆竹“安全线”。
用心用情做好涉检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做好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持续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程,以领导干部带头接访为牵引,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入推动检察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2024年至今共接待来访132次160余人,领导干部接访30件,化解21件,刑事申诉案件息诉率为100%。
用心用情守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开创“新抚助老”支持起诉办案模式,针对老年人表达不清、出行不便、书写困难等痛点、难点问题,主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整理证据、书写起诉状,共办理老年人支持起诉案件5件,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司法救助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救助力度,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深化与政协、扶贫、民政等部门联系,对农村地区救助申请人和困难妇女进行多元化救助,共办理司法救助7件7人,其中救助帮扶困难妇女4件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5万元。聚焦残障人士权益保障,持续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在辖区内开展无障碍设施环境调研,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使商场增加无障碍通道,确保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通行方便。
三、以“三个结构比”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全面做优刑事检察。坚持“三个善于”办案理念,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案件。持续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28次,制发检察建议16件,均被采纳。纠正漏捕漏诉9人。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撤案4件。深入推进刑事诉讼监督,纠正漏捕、漏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100%。开展社区矫正交付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的10件纠正违法案件均得到责任单位反馈并已完成整改。
深化做强民事检察。注重监督质与量的统一,加强对民事生效判决、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全过程监督,同步加强虚假诉讼监督,不断拓宽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民事检察监督中,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件,并对2件虚假诉讼民事案件提请抗诉,均得到市检察院支持,我院连续三年在虚假诉讼监督工作中取得成效。办理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均被采纳。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共办理8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被采纳,4件正在办理中。
稳妥做实行政检察。坚持精准监督、有效监督、持续监督原则,用法治方法和检察智慧消弭社会矛盾,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8件,行政执行监督案件10件,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采纳率达到100%。认真研究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明确反向衔接案件的移送范围,受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13件,审结113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17件,均得到行政机关的采纳。以解决行政争议为突破口完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综合施策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7件。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公益损害突出问题,通过精准、规范办案,有效维护了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推动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办理公益诉讼61件案件,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55件,磋商3件,发出公告3件。以大数据应用赋能国有财产保护提质增效,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排查出违规领取养老金案件线索6条,立案3件,制发检察建议1份,挽回国有财产损失20余万元,有效破解养老金违规发放线索发现难、取证难等问题,为国有财产保护提供检察保障。
四、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强化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抓牢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的党建工作。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党纪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6次、支部集中学习21次。强化意识形态管控工作,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向区委报送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隐患台账10次,及时向区委及市检察院报送网络舆情报告。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抓好党纪学习教育。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内容,并围绕相关内容进行研讨。召开我院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警示教育会,通过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宣讲和解读,探讨如何用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三互”工作法,并依托我院“法润新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坚持以党建促队建,加强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支部及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抓紧清廉战线建设。坚持从严治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利用固定学习日集中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文件和典型案例。加强对部门负责人、关键岗位以及新提任、新录用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规党纪、岗位廉政等方面的教育,促进廉洁自律。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过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使全体干警深刻认识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严重后果。狠抓“三个规定”执行,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抓实专业素能建设。扎实开展业务培训,通过讲座论坛、经验交流和案例分享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优秀业务骨干的“传帮带”作用,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努力培养干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依托我院“我为自己上堂课”活动,检察干警纷纷走上讲台授课,从政治理论学习、各类检察业务工作、党史相关知识以及公文写作等多个方面,全面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履行岗位职责打牢基础。
各位委员,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和进步。我院连续两年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1人获抚顺市优秀党务工作者、2人获抚顺市十佳公诉人、优秀辩手、刑事检察业务能手、1人获抚顺市最美家庭荣誉,9人获市级三等功、嘉奖、4人获区级三等功、“最美志愿者”等荣誉。检察工作一年来的稳步前进,得益于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和全区人民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新抚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检察服务举措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有待提升;数字检察和信息化建设仍是短板;奋斗精神和监督本领仍需增强。对以上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抓实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在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上下功夫、求实效,以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支撑和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更加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二是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能力,更加有效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持续落实《辽宁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结合我院检察工作实际,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以一流工作业绩为振兴发展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
三是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更加有力维护公平正义。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立足基层院实际,聚焦“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案件”这个关键,与时俱进完善法律监督方式,提升法律监督精准性、实效性。
四是进一步树牢司法为民宗旨,更加用心做好民心检察工作。持续深化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程,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效化,完善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监督等职责,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加大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力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五是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更加用力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检察人员头脑,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持续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始终确保检察队伍政治过硬。持续开展“我为自己上堂课”“党纪学习教育”活动,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适应新时代需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委员,新的一年,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锐意进取、敢作善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百姓福祉,为新抚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