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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
2020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1-07-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新抚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六稳“六保”、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2020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0年,区检察院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538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11件,审查起诉案件283件,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0件,公益诉讼案件54件,诉讼活动违法监督案件62件。

一、积极参与城区治理,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全力投入平安新抚、法治新抚建设,在推动依法治理中守初心、担使命。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5人,提起公诉379人。

坚决维护全区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惩严重暴力犯罪,起诉115人。依法惩治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94人。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5件6人。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利用网络赌博犯罪力度,起诉13人。

严格依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 “六清”行动“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和黑恶刑事案件涉案财产处置的工作部署,起诉涉黑犯罪8人;在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财产执行检察活动中,依法监督认定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生效判决财产执行,确保“应执尽执”。

扎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金融安全护航,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件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对污染环境犯罪从严惩处,起诉1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8件。

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监检办案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受理市区两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6件7人。对赵某为等6名公职人员提起公诉。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把对孩子的保护做得更实、更细。包括检察长在内的4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

用真情落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深入社区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宣传活动,让“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深入人心。新收群众来信10件,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检察长接待信访群众4次。

立足办案引领社会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审细核赵某明案件事实,依法认定正当防卫。对侵害杨靖宇英烈权益行为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得到高度重视,全市开展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有力地维护了英雄烈士的合法权益。“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19件。

二、主动适应时代发展,扎实履行法定检察职责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更新刑事检察理念,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 21人、不起诉48人,较去年分别上升51%和77%。对侦查、审判中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取保候审7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不起诉22人;以在案事实、证据促进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同量刑建议,同时听取律师意见、细致做好被害人工作,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适用率达97%,量刑建议采纳率95%,有力促进了矛盾化解、社会和谐。刑事诉讼监督取得实效。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同步监督,立案监督13件18人、纠正漏捕1人、漏诉7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件2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其中1件已由上级法院发回重审。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提出民事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7件,同比上升35%。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对法院行政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件。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民事公益诉讼2件,行政公益诉讼52件。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8件,回复整改率91.6%,绝大多数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

对发出公告和检察建议后公益受损未能解决的,省检察院批准提起公益诉讼1件。

积极、稳妥拓展办案范围。对法律明确赋权领域之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问题,探索立案2件。针对危及群众人身和交通安全的窨井设施隐患发出“刻不容缓,立即修复,确保安全”的诉前检察建议,得到高度重视,市城乡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抚顺市城市道路窨井专项工作的通知》,相关单位(部门)对625座市管道路破损排水窨井组织维修,并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三、狠抓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弘扬雷锋精神、担当政法先锋”教育实践活动。内设机构改革按期完成。落实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同步强化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责任,司法办案内部监督机制逐步完善。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长、副检察长办理案件54件。

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强化检察官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54,“件”同比下降47.5%,减少了约123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

创新检察业务建设。加快“智慧检察办公”建设。坚持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充分运用“检答网”,切实有效解决在办案中遇到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等方面的问题。参加法院举办的《民法典》研修班,法官、检察官同堂培训,促进形成共同司法理念。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落实“三个规定”。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实行检察长监督全覆盖,“逢问必录”, 全年共记录报告有关事项22件。全力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网络重大舆情“三同步”工作机制,坚持意识形态逢会必讲。自觉接受区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梳理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日常工作中整改落实;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邀请市区人大代表参与案件公开审查,获得监督、赢得支持。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企业家来院座谈,报告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进展,真心诚意听取意见。探索与区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机制,推动检察院与当地工商联协作,共同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严格依法重新审查。对撤回起诉案件,逐案评查、落实司法责任。与司法局建立联络协作机制,共同促进刑罚执行严格公正。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邀请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一体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坚持人民监督员制度,完善本院《公开审查听证实施细则》,自觉将检察业务纳入监督范围。对12件案件实行公开审查、公开听证。主动与媒体互动,接受舆论监督,倒逼检察办案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真诚尊重、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设置律师通道、律师会谈室;办案中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邀请全市30余名律师召开座谈,共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好更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新的进步。检察业务主要办案数据管控办法在全省系统交流;三件案件分获高检院精品案例、“辽宁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精品案件”、“辽宁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一等奖”;我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1人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多篇检察信息简报被省市检察院转发、论文在“辽宁政法理论年会”获奖;检察工作成果被多家媒体刊载和报道,《提高履职能力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经济发展》一文在“正义网”《检察长论坛》发表。这些成绩和荣誉的取得,在于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得益于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新抚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新时代新抚检察工作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检察理念须进一步更新、落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还不到位;行政检察、民事检察仍是明显短板;检察官专业素养不适应新时代要求,办理民商事、金融、网络等案件能力明显不足。

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各项检察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持之以恒做好检察为民实事;坚持“稳进、落实、提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区委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落实到位。

第一,把为大局服务作为检察履职最重要使命。主动服务“六稳”“六保”。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工作成果转化,助推长效常治。突出办好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领域损害公益案件。从严惩治金融犯罪,严惩危害防疫、非法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等犯罪。着力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深化监检衔接,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活动,加强法治宣传。

第二,更加自觉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深化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继续组织全员学习《民法典》,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抓好贯彻执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规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拓展办案范围。办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力促案结事了人和。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做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

第三,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加强检察自身建设。激发内生动力,更好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强化检务科学管理,升级智慧检务建设,全面推进新时代新抚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严”的主基调下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将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认真落实区委十二届十五次会议精神和本次人大会议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砥砺初心、忠诚履职,为新抚转型发展全面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2020年度工作报告

  2025-02-13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新抚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六稳“六保”、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2020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0年,区检察院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538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11件,审查起诉案件283件,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0件,公益诉讼案件54件,诉讼活动违法监督案件62件。

一、积极参与城区治理,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全力投入平安新抚、法治新抚建设,在推动依法治理中守初心、担使命。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5人,提起公诉379人。

坚决维护全区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惩严重暴力犯罪,起诉115人。依法惩治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94人。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5件6人。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利用网络赌博犯罪力度,起诉13人。

严格依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 “六清”行动“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和黑恶刑事案件涉案财产处置的工作部署,起诉涉黑犯罪8人;在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财产执行检察活动中,依法监督认定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生效判决财产执行,确保“应执尽执”。

扎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金融安全护航,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件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对污染环境犯罪从严惩处,起诉1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8件。

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监检办案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受理市区两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6件7人。对赵某为等6名公职人员提起公诉。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把对孩子的保护做得更实、更细。包括检察长在内的4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

用真情落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深入社区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宣传活动,让“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深入人心。新收群众来信10件,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检察长接待信访群众4次。

立足办案引领社会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审细核赵某明案件事实,依法认定正当防卫。对侵害杨靖宇英烈权益行为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得到高度重视,全市开展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有力地维护了英雄烈士的合法权益。“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19件。

二、主动适应时代发展,扎实履行法定检察职责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更新刑事检察理念,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 21人、不起诉48人,较去年分别上升51%和77%。对侦查、审判中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取保候审7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不起诉22人;以在案事实、证据促进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同量刑建议,同时听取律师意见、细致做好被害人工作,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适用率达97%,量刑建议采纳率95%,有力促进了矛盾化解、社会和谐。刑事诉讼监督取得实效。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同步监督,立案监督13件18人、纠正漏捕1人、漏诉7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件2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其中1件已由上级法院发回重审。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提出民事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7件,同比上升35%。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对法院行政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件。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民事公益诉讼2件,行政公益诉讼52件。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8件,回复整改率91.6%,绝大多数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

对发出公告和检察建议后公益受损未能解决的,省检察院批准提起公益诉讼1件。

积极、稳妥拓展办案范围。对法律明确赋权领域之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问题,探索立案2件。针对危及群众人身和交通安全的窨井设施隐患发出“刻不容缓,立即修复,确保安全”的诉前检察建议,得到高度重视,市城乡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抚顺市城市道路窨井专项工作的通知》,相关单位(部门)对625座市管道路破损排水窨井组织维修,并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三、狠抓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弘扬雷锋精神、担当政法先锋”教育实践活动。内设机构改革按期完成。落实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同步强化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责任,司法办案内部监督机制逐步完善。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长、副检察长办理案件54件。

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强化检察官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54,“件”同比下降47.5%,减少了约123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

创新检察业务建设。加快“智慧检察办公”建设。坚持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充分运用“检答网”,切实有效解决在办案中遇到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等方面的问题。参加法院举办的《民法典》研修班,法官、检察官同堂培训,促进形成共同司法理念。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落实“三个规定”。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实行检察长监督全覆盖,“逢问必录”, 全年共记录报告有关事项22件。全力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网络重大舆情“三同步”工作机制,坚持意识形态逢会必讲。自觉接受区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梳理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日常工作中整改落实;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邀请市区人大代表参与案件公开审查,获得监督、赢得支持。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企业家来院座谈,报告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进展,真心诚意听取意见。探索与区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机制,推动检察院与当地工商联协作,共同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严格依法重新审查。对撤回起诉案件,逐案评查、落实司法责任。与司法局建立联络协作机制,共同促进刑罚执行严格公正。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邀请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一体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坚持人民监督员制度,完善本院《公开审查听证实施细则》,自觉将检察业务纳入监督范围。对12件案件实行公开审查、公开听证。主动与媒体互动,接受舆论监督,倒逼检察办案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真诚尊重、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设置律师通道、律师会谈室;办案中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邀请全市30余名律师召开座谈,共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好更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新的进步。检察业务主要办案数据管控办法在全省系统交流;三件案件分获高检院精品案例、“辽宁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精品案件”、“辽宁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一等奖”;我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1人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多篇检察信息简报被省市检察院转发、论文在“辽宁政法理论年会”获奖;检察工作成果被多家媒体刊载和报道,《提高履职能力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经济发展》一文在“正义网”《检察长论坛》发表。这些成绩和荣誉的取得,在于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得益于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新抚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新时代新抚检察工作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检察理念须进一步更新、落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还不到位;行政检察、民事检察仍是明显短板;检察官专业素养不适应新时代要求,办理民商事、金融、网络等案件能力明显不足。

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各项检察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持之以恒做好检察为民实事;坚持“稳进、落实、提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区委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落实到位。

第一,把为大局服务作为检察履职最重要使命。主动服务“六稳”“六保”。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工作成果转化,助推长效常治。突出办好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领域损害公益案件。从严惩治金融犯罪,严惩危害防疫、非法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等犯罪。着力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深化监检衔接,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活动,加强法治宣传。

第二,更加自觉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深化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继续组织全员学习《民法典》,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抓好贯彻执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规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拓展办案范围。办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力促案结事了人和。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做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

第三,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加强检察自身建设。激发内生动力,更好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强化检务科学管理,升级智慧检务建设,全面推进新时代新抚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严”的主基调下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将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认真落实区委十二届十五次会议精神和本次人大会议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砥砺初心、忠诚履职,为新抚转型发展全面振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