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新抚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履职尽责助推新抚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持续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的学习。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依托“三会一课”“我为自己上堂课”等载体,把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日常、变为经常,切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全体干警“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稳慎办好各类案件,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政治效果良好。
坚持教育整顿常态化开展,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开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顽瘴痼疾实行台账化、档案化管理,坚持把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以案促改工作全过程,对检视出的问题逐项列出清单,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集中解决本院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措施、压实责任、逐一落实,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组织开展英模教育,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向榜样学习活动,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积极性。
深化网上意识形态斗争,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网络重大舆情“三同步”工作机制,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及时掌握、反馈、处理涉检舆情,有效净化网络空间。注重思想引导和舆论阵地管理,通过正义网、长安网、《辽宁法治报》、辽宁省检察院公众号、抚顺日报等平台发布宣传稿件40余篇,传达检察好声音,弘扬法治正能量。
二、高度自觉能动履职,服务保障新抚经济社会发展
新抚区检察院牢记“国之大者”,坚持高标定位、高点谋划、高位推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践行和融入新抚区经济发展战略,聚焦高检院“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保障和推动新抚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盗窃、故意伤害、扰乱市场秩序、非法经营等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117件190人,逮捕78件106人,受理审查起诉239件450人,起诉171件273人。开展“断卡”行动,打击涉“两卡”犯罪,依法起诉26件56人;重拳出击侵财犯罪,起诉58件89人;严厉打击暴力性犯罪,提起公诉25件26人;办理涉税类案件涉案总金额5亿余元;加强反腐败斗争,批准逮捕3件3人,起诉5件6人。通过办案和公正司法,充分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严格把关,确保案件质效。克服疫情影响,办理了董某某等26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等罪一案,提前介入引导取证7次,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1人,提出补证意见100余条,制发了以规范自然资源开采、行业监督等为内容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实现源头治理、长效常治。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了我院2022年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六抓六促”工作方案和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11项工作清单,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完善制度保障、破解涉企难题。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对涉案民企人员依法不批捕2人;加强涉企服务,在4家企业设立法律服务站,走访企业8家12次,征求意见建议20余条;积极落实中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知识产权案件告知率达到100%,做到了应告、早告、尽告;在全市首先开展律师异地阅卷工作,将律师阅卷服务从“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不用跑”,通过“12309”检察服务平台完成线上阅卷16次;保护被害企业合法权益,深挖应执行未执行财产,为被害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工作成效被最高检《检察日报》刊发。
勇担使命助力新抚区抗疫。严格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组织检察干警下沉社区协助参与防疫工作,充实基层防疫力量。面对抚顺市疫情突发情况,全院迅速响应、主动作为、勇担使命,以实际行动守护万家灯火,用责任担当铸牢安全屏障。
三、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新抚检察院坚持以“如我在诉”的精神,用心用情办理好群众身边“小案”,不断践行初心使命、实现检察价值。
用心用情办好“小案”,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2022年,新抚检察充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通过综合考虑案件性质,准确判断犯罪危险性,依法对故意伤害、盗窃、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不批准逮捕39人,不起诉46人,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持续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6.63%,适用认罪认罚案件嫌疑人均未提出上诉,有效降低诉讼成本,节约诉讼资源;按照市检察院部署在我院建立赔偿保证金工作试点,探索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对9件刑事案件提存37.65万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活动,起诉3件30人,追回涉案赃款50余万元,追赃挽损率达到100%,在打击诈骗犯罪的同时,开展特色反诈宣传,以案释法,有效保护群众的“钱袋子”。
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守护人民群众身边安全。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聚焦平安新抚建设,开展“公益诉讼进社区”专项行动,建立“链接”社区网格机制,解决了凤翔、盛地等社区困扰群众已久的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督促辖区内商场对检验到期、无监控电梯立即整改,消除了公共安全隐患;办理“枯干断枝”一案,督促行政机关对南一小路、迎宾街等十余条道路树木进行修剪,清运树枝数十车,守护了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化解信访矛盾。以“质量建设年”为牵引,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联合救助等方法化解信访积案。2022年至今,我院共接待信访人81次110余人,成功化解刘某某等重点信访案件12件,信访人出具息访息诉承诺书12份。
拓宽司法救助深度广度,更好解决当事人燃眉之急。通过不断深化司法救助工作,由“单一”司法救助向“多元”社会救助转变,积极与民政局、扶贫办、教育局等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强化协作,建立全程帮扶机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件6人,发放救助金7万元,实现了司法救助效果的最大化。
四、全面履行监督职责,能动推进“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
全面贯彻党中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实现新时代检察机关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大力做优刑事检察。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与新抚公安分局会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实施细则》,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配合介入案件76件,推动提高执法和监督规范化水平。监督立案6件8人,已判决3件4人。加强对刑事审判监督,对1件案件依法提请抗诉,获得上级院支持。做实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共收押被判处实刑未收监执行罪犯15人。开展监外执行罪犯出入境报备专项检查,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省院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题报道。
稳步推进行政检察。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法律监督效果倍增,对20件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开展监督,发出检察建议均被采纳。聚焦民生,与新抚区司法局会签《关于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不断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诉源治理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持续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领域,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1件,当好民生民利守护者。与新抚区河长制办公室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办理涉水公益诉讼案件15件,有力保障我区生态环境;联合新抚区税务局建立民事诉讼案件所得税征管协作机制,强化执法司法衔接,共同保护财税安全;办理的督促整治“劣药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优秀案例,这是我院继“窨井案”“犬患案”,连续第三年被省院评为优秀案例。
五、高标准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新抚检察队伍
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按照高检院“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推动检察政治建设、队伍履职能力水平整体提升。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根据区委工作要求制定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把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作为学习的立足点和着眼点开展中心组学习,着力提升领导班子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邀请区委政法委、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参加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挖思想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抓实全面从严治检。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022年共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案件等重大事项70件。选取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禁业清单”、“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意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新抚检察政治环境。
推动检察队伍履职能力提升。深化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检察业务和队伍实绩考评,坚持态势分析、质量通报、责任追究,切实提升案件质效。全力培养新时代检察力量,组织思想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提升培训24次,开展“我为自己上堂课”活动13次,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相融合,与新抚公安同堂业务培训1次,检察干警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持续提升;拓展英模教育感召力和影响力,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向身边的榜样学习活动,真正让英模形象在检察干警身边“立”起来。
主动接受人民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零距离”参与司法办案活动监督,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完成听证员库建设工作,对20名听证库人员进行聘任和培训,召开44次检察听证会,实现了公开听证“四大领域”全覆盖,切实促进司法公开。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各项工作,以更好更优的检察工作服务新抚经济社会发展。我院刑事执行工作成果被最高检《检察日报》、省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刊》刊发,并入选“辽宁省检察官案例演说会”;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连续三年被评为省优秀案例;多部门分获抚顺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第一届抚顺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优秀组织奖;1人获“辽宁省优秀公诉人”,6人记个人三等功,7人获嘉奖,5人荣获抚顺市十佳公诉人、公益诉讼业务标兵、优秀辩手等荣誉。这些成绩和荣誉的取得,在于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得益于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新抚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新抚检察的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推进队伍整体素质提升的力度不够,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化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与群众联系不够紧密,将为民服务贯穿检察履职办案的各个环节的深度还不够。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改进。
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2023年,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增强斗争精神,保持清正廉洁,为推进新抚区建设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第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不断从党的思想、理论和政治建设上,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要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自觉在检察事业上牢记、践行“三个务必”,更深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第二,持续聚焦全面加强法律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以全过程、全链条监督捍卫司法公正。
第三,大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普法宣传、涉民生公益保护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以更具温度的检察履职,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第四,积极服务新抚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聚焦新抚区发展新格局,进一步做实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从严打击各类非法集资、涉金融信贷领域犯罪,推动构建“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
第五,更加有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持续强化忠诚教育,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规范检察人员司法和社会行为;坚持“严”字当头,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压实“两个责任”,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干警清正、机关清廉、司法清明,坚决防止自身腐败,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区委全会、本次人代会各项决议,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新抚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新抚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履职尽责助推新抚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持续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的学习。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依托“三会一课”“我为自己上堂课”等载体,把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日常、变为经常,切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全体干警“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稳慎办好各类案件,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政治效果良好。
坚持教育整顿常态化开展,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开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顽瘴痼疾实行台账化、档案化管理,坚持把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以案促改工作全过程,对检视出的问题逐项列出清单,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集中解决本院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措施、压实责任、逐一落实,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组织开展英模教育,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向榜样学习活动,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积极性。
深化网上意识形态斗争,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网络重大舆情“三同步”工作机制,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及时掌握、反馈、处理涉检舆情,有效净化网络空间。注重思想引导和舆论阵地管理,通过正义网、长安网、《辽宁法治报》、辽宁省检察院公众号、抚顺日报等平台发布宣传稿件40余篇,传达检察好声音,弘扬法治正能量。
二、高度自觉能动履职,服务保障新抚经济社会发展
新抚区检察院牢记“国之大者”,坚持高标定位、高点谋划、高位推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践行和融入新抚区经济发展战略,聚焦高检院“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保障和推动新抚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盗窃、故意伤害、扰乱市场秩序、非法经营等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117件190人,逮捕78件106人,受理审查起诉239件450人,起诉171件273人。开展“断卡”行动,打击涉“两卡”犯罪,依法起诉26件56人;重拳出击侵财犯罪,起诉58件89人;严厉打击暴力性犯罪,提起公诉25件26人;办理涉税类案件涉案总金额5亿余元;加强反腐败斗争,批准逮捕3件3人,起诉5件6人。通过办案和公正司法,充分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严格把关,确保案件质效。克服疫情影响,办理了董某某等26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等罪一案,提前介入引导取证7次,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1人,提出补证意见100余条,制发了以规范自然资源开采、行业监督等为内容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实现源头治理、长效常治。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了我院2022年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六抓六促”工作方案和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11项工作清单,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完善制度保障、破解涉企难题。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对涉案民企人员依法不批捕2人;加强涉企服务,在4家企业设立法律服务站,走访企业8家12次,征求意见建议20余条;积极落实中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知识产权案件告知率达到100%,做到了应告、早告、尽告;在全市首先开展律师异地阅卷工作,将律师阅卷服务从“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不用跑”,通过“12309”检察服务平台完成线上阅卷16次;保护被害企业合法权益,深挖应执行未执行财产,为被害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工作成效被最高检《检察日报》刊发。
勇担使命助力新抚区抗疫。严格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组织检察干警下沉社区协助参与防疫工作,充实基层防疫力量。面对抚顺市疫情突发情况,全院迅速响应、主动作为、勇担使命,以实际行动守护万家灯火,用责任担当铸牢安全屏障。
三、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新抚检察院坚持以“如我在诉”的精神,用心用情办理好群众身边“小案”,不断践行初心使命、实现检察价值。
用心用情办好“小案”,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2022年,新抚检察充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通过综合考虑案件性质,准确判断犯罪危险性,依法对故意伤害、盗窃、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不批准逮捕39人,不起诉46人,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持续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6.63%,适用认罪认罚案件嫌疑人均未提出上诉,有效降低诉讼成本,节约诉讼资源;按照市检察院部署在我院建立赔偿保证金工作试点,探索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对9件刑事案件提存37.65万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活动,起诉3件30人,追回涉案赃款50余万元,追赃挽损率达到100%,在打击诈骗犯罪的同时,开展特色反诈宣传,以案释法,有效保护群众的“钱袋子”。
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守护人民群众身边安全。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聚焦平安新抚建设,开展“公益诉讼进社区”专项行动,建立“链接”社区网格机制,解决了凤翔、盛地等社区困扰群众已久的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督促辖区内商场对检验到期、无监控电梯立即整改,消除了公共安全隐患;办理“枯干断枝”一案,督促行政机关对南一小路、迎宾街等十余条道路树木进行修剪,清运树枝数十车,守护了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化解信访矛盾。以“质量建设年”为牵引,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联合救助等方法化解信访积案。2022年至今,我院共接待信访人81次110余人,成功化解刘某某等重点信访案件12件,信访人出具息访息诉承诺书12份。
拓宽司法救助深度广度,更好解决当事人燃眉之急。通过不断深化司法救助工作,由“单一”司法救助向“多元”社会救助转变,积极与民政局、扶贫办、教育局等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强化协作,建立全程帮扶机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件6人,发放救助金7万元,实现了司法救助效果的最大化。
四、全面履行监督职责,能动推进“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
全面贯彻党中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实现新时代检察机关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大力做优刑事检察。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与新抚公安分局会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实施细则》,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配合介入案件76件,推动提高执法和监督规范化水平。监督立案6件8人,已判决3件4人。加强对刑事审判监督,对1件案件依法提请抗诉,获得上级院支持。做实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共收押被判处实刑未收监执行罪犯15人。开展监外执行罪犯出入境报备专项检查,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省院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题报道。
稳步推进行政检察。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法律监督效果倍增,对20件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开展监督,发出检察建议均被采纳。聚焦民生,与新抚区司法局会签《关于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不断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诉源治理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持续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领域,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1件,当好民生民利守护者。与新抚区河长制办公室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办理涉水公益诉讼案件15件,有力保障我区生态环境;联合新抚区税务局建立民事诉讼案件所得税征管协作机制,强化执法司法衔接,共同保护财税安全;办理的督促整治“劣药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优秀案例,这是我院继“窨井案”“犬患案”,连续第三年被省院评为优秀案例。
五、高标准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新抚检察队伍
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按照高检院“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推动检察政治建设、队伍履职能力水平整体提升。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根据区委工作要求制定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把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作为学习的立足点和着眼点开展中心组学习,着力提升领导班子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邀请区委政法委、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参加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挖思想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抓实全面从严治检。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022年共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案件等重大事项70件。选取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禁业清单”、“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意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新抚检察政治环境。
推动检察队伍履职能力提升。深化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检察业务和队伍实绩考评,坚持态势分析、质量通报、责任追究,切实提升案件质效。全力培养新时代检察力量,组织思想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提升培训24次,开展“我为自己上堂课”活动13次,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相融合,与新抚公安同堂业务培训1次,检察干警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持续提升;拓展英模教育感召力和影响力,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向身边的榜样学习活动,真正让英模形象在检察干警身边“立”起来。
主动接受人民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零距离”参与司法办案活动监督,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完成听证员库建设工作,对20名听证库人员进行聘任和培训,召开44次检察听证会,实现了公开听证“四大领域”全覆盖,切实促进司法公开。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各项工作,以更好更优的检察工作服务新抚经济社会发展。我院刑事执行工作成果被最高检《检察日报》、省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刊》刊发,并入选“辽宁省检察官案例演说会”;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连续三年被评为省优秀案例;多部门分获抚顺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第一届抚顺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优秀组织奖;1人获“辽宁省优秀公诉人”,6人记个人三等功,7人获嘉奖,5人荣获抚顺市十佳公诉人、公益诉讼业务标兵、优秀辩手等荣誉。这些成绩和荣誉的取得,在于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得益于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新抚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新抚检察的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推进队伍整体素质提升的力度不够,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化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与群众联系不够紧密,将为民服务贯穿检察履职办案的各个环节的深度还不够。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改进。
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2023年,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增强斗争精神,保持清正廉洁,为推进新抚区建设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第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不断从党的思想、理论和政治建设上,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要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自觉在检察事业上牢记、践行“三个务必”,更深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第二,持续聚焦全面加强法律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以全过程、全链条监督捍卫司法公正。
第三,大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普法宣传、涉民生公益保护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以更具温度的检察履职,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第四,积极服务新抚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聚焦新抚区发展新格局,进一步做实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从严打击各类非法集资、涉金融信贷领域犯罪,推动构建“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
第五,更加有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持续强化忠诚教育,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规范检察人员司法和社会行为;坚持“严”字当头,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压实“两个责任”,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干警清正、机关清廉、司法清明,坚决防止自身腐败,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区委全会、本次人代会各项决议,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新抚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