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以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积极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重冲击影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司法保障。
2018年来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至今,新抚区检察院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聚焦疫情防控,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办理各类案件2300余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821件,审查起诉案件1218件,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07件,公益诉讼案件177件。
一、积极融入城区治理,以检察保障助推长治久安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严厉打击刑事犯罪。2018年以来,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821件1208人,决定批准逮捕652件912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1218件1829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080件1604人,通过办案和公正司法,维护了公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有效净化了社会环境,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其中审查起诉了隋某某等26人涉黑案、鹿某某等16人涉恶案、“3.24”非法制售假发票专案、“2.27”“1.07”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案、打击“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专案、“803”电信诈骗专案等,以上犯罪团伙所涉及犯罪遍布全国20多个省市,“803”电信诈骗案更是形成了跨国犯罪集团,以上专案总涉案金额高达百亿元,追缴税款2000余万元。
在依法履职战疫和促进经济恢复中弘扬伟大抗疫精神。我院及时学习贯彻最高检出台的系列司法政策及典型案例,依法追诉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筑牢抗疫法治防线,扎实履行依法战疫各项检察职能,依法起诉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5件6人。同时坚决贯彻区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服务“六稳”“六保”,切实助力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采取会商等方式,促使企业健全制度、完善管理、消除违法犯罪隐患,确保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院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与《实施细则》。积极开展深挖整治“百日会战”工作,以持续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为主要任务,以深挖彻查“保护伞”、“关系网”为主攻方向,以提前介入、牵头召开公检法联合会议强化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力度,排查、移送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15件,审查起诉了包含隋某某等26人涉黑案件在内的涉黑涉恶案件3件52人,并达到了诉判合一。依法监督黑恶势力生效判决财产的执行,确保了涉黑恶案件的“应执尽执”。同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分别从落实源头防范、举报奖励、依法惩处、督导督办,考核评价、组织领导等“六建”工作要求,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保持对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持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做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围绕服务新抚转型振兴主题,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排查公益案件线索180余件,立案177件,其中提起诉讼案件8件。多领域延伸公益诉讼工作监督视角,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目标。深入开展水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集中治理黑臭水体,发出检察建议19份,督促行政机关治理千金河、路家河等5条河流,清运垃圾数十吨,恢复河堤、岸坡二十余处。深入开展“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大涉食品生产、销售案件的办理力度,注重规范餐饮业和食品零售业市场秩序,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7份。针对辖区内中小学校附近烟草经营者经营不规范的情况,向主管行政机关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并召开了联席会议,签署了《加强协作机制规定》,后该机关发放和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的告知牌近200个,通过我院的努力,消除了未成年人身边的安全隐患,做到了以办案促保护,以工作促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走访调查辖区内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并制发检察建议,弘扬与传承英烈精神,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发挥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在办案中注重保护企业合法利益,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一是依法打击经济犯罪,我院共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税收征管、扰乱市场秩序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14件232人;二是在我院案管大厅开设“一站式”检察服务窗口,实现了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辩护律师申请阅卷等“最多跑一次”,至今“一站式”检察服务窗口已为律师查询案件信息2000余人次、接收律师阅卷申请428人次,实现了场所专门化、服务人性化、流程公开化;三是在助推社会综合治理上下功夫,在解决个案问题的基础上,促进行业整改,我院向辖区内多家保险公司发出检察建议5份,避免保险工作人员、汽修厂及骗保人员内外勾结,造成企业损失,切实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助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重要指示精神,压实工作责任,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坚持有信必复、有访必接,共接待群众来访110余人次,释法说理成效明显,实现 “零库存”、“零增长”、“零群体访”、“零到省进京访”要求。同时落实五级书记、三级检察长抓信访工作,健全信访应急处理机制,消除上访隐患。在我院吴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遭受财产损失的数十人来院集体上访,检察长及时接待来访代表,稳定来访人员情绪并做释法说理,息访率达到百分之百。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因犯罪侵害等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应救尽救”,防止因案致贫返贫,依法救助7人10余万元,成功化解刘某某、宋某等10余年老访案件。
二、强化监督、履职尽责,适应新时代更高更严要求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我们依法履行对侦查、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的职责。强化侦查监督,办理立案监督23件28人,对侦查机关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检察建议41份,追捕、追诉漏犯28人,追诉遗漏犯罪事实20起。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279人,依法不起诉168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积极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派员出庭支持公诉1075次,提出量刑建议608余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1件,获得上级检察院支持抗诉21件。
加强民事行政监督。重视生效裁判监督接访工作,确保当事人诉讼权益,2018年至今共接待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当事人、律师来电来访百余人次,涉及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合同纠纷、物权确认纠纷等方面,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件、民事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7件、执行监督案件48件。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件、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3件。共向法院发出民事、行政检察建议八十余份,均收到法院采纳复函,监督效果良好。2021年教育整顿期间,按照要求完成对法院民事、行政案卷的评查工作,克服时间短、任务重、人员不足等困难,累计评查案件百余卷。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一是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逐案摸查168件刑事案件,清理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70人,已督促收监25人。二是聚焦刑罚执行“高墙外”,防止非监禁刑即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出现脱管、漏管现象。对新抚辖区7个司法所和8个公安派出所逐一监督检查,核查社区矫正人员436人,纠正脱管、漏管14人。三是加强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取得良好成果,2018年至今我院对76名在押人员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其中办理的贾某某等8人非法买卖枪支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书获得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同时,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例。
三、深化改革、提升能力,适应新时代更高更严要求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改革创新,让以人民为中心成为新时代人民检察官的行动指南。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贯彻落实区委工作部署、“1+8”系列文件要求,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党的领导有力体现到党管检察工作、党管意识形态之中,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坚持逢会必讲意识形态、工作必查意识形态、成绩必看意识形态。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党史教育,积极开展“弘扬雷锋精神、担当政法先锋”等教育实践活动。改善党建薄弱环节,通过抓好党的政治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升干警整体素质贯彻政法工作条例等方式,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措施制定到位,实现内容上“全覆盖”。坚持学习教育到位,实现思想上“强补钙”。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加强检察文化建设,集中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提高党员廉洁意识。坚持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通过“党风廉政建设签状大会”,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通过谈心谈话掌握干警思想动态,教育干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抵制“围猎”腐蚀,增强检察干警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要求全院干警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本职岗位,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按照市、区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和安排,聚焦“五个过硬”要求,高标准落实“四项任务”,高质量抓好“三个环节”,制定了《新抚区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抓好落实,通过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等方式,引导教育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全院干警填写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并撰写自查报告94份,帮助干警查找自身问题160余个,并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督促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关键少数自查“6+2+N”等顽瘴固疾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组织“七查”进行认真排查,最大限度地发现了干警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反复宣讲政策和多轮谈心谈话,我院31名干警对照“六大顽瘴固疾”、“两大突出问题”及其他问题向组织报告自查问题97个,并根据“七查”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工作。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重构性改革,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上级院的指示,改为捕诉一体,同一案件批捕、起诉由同一办案组织、同一检察官负责到底。针对民事、行政申诉持续上升,监督案件大量积压,着力解决“重刑轻民”问题,分别设立民事、行政检察机构。忠实于公共利益代表的嘱托和法律赋权,专设公益诉讼检察机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建立并有力推进。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实行大部制,设置3个检察业务机构、2个检察辅助机构,落实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制度,推行捕诉合一,明确员额检察官权责清单,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面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一事关党和国家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把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全过程,确保了人员、职能、机构的平稳转隶。
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梳理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日常工作中整改落实;邀请市区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并参与案件公开审查,获得监督、赢得支持。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企业家来院座谈,通报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进展,真心诚意听取意见和建议。探索与区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机制,推动检察院与当地工商联协作,共同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包括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一体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坚持人民监督员制度,完善本院《公开审查听证实施细则》,先后对“过失致人死亡、高利转贷、涉民营企业犯罪、司法救助、公益诉讼”等9个类型31个案件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共200余人现场参与了听证活动,化解纠纷案件16件,实现了办案效果、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主动与媒体互动,接受舆论监督,倒逼检察办案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各位代表,2018年以来,我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好更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新的进步。先后多次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辽宁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辽宁省优秀基层检察院”、“辽宁省精神文明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检察院案件管理科、公诉科荣获“抚顺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检察业务主要办案数据管控办法在全省检察系统交流;三件案件分获高检院精品案例、“辽宁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精品案件”、“辽宁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一等奖”;干警分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抚顺市检察机关个人三等功”、“抚顺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多项个人荣誉;检察工作成果先后被《检察日报》、抚顺电视台、抚顺日报等多家媒体刊载报道;干警撰写的理论文章在“辽宁政法理论年会”征文活动中多次获一、二、三等奖,更有《提高履职能力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经济发展》一文在“正义网”、《检察长论坛》发表。这些成绩和荣誉的取得,在于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得益于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新抚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新时代新抚检察工作还有不少不足和短板。检察理念须进一步更新、落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还不到位;行政检察、民事检察仍是明显短板;检察官专业素养需更适应新时代要求,办理民商事、金融、网络等案件能力明显不足。
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各项检察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持之以恒做好检察为民实事;坚持“稳进、落实、提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宪法法律赋予职责和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一是把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落到实处,始终保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政治底色。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区委的决策部署,更紧密联系检察职责做出具体贯彻措施,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
二是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增进民生福祉。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检察监督、司法办案要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坚决反对机械办案的形式主义做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用高质量法律监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在一个个具体案件、一件件检察实事中努力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三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作用,助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聚焦影响新抚区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抚顺建设。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严惩“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在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的同时,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支持、平等的保护各类企业经营发展。
四是加强司法制约监督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加大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五是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进一步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强化自身监督制约,构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司法规范化为核心,以制度机制建设为保障,权责清晰、全程覆盖、有效管用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增强法律监督公信。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做到抓早抓小,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清查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将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认真落实区委十三届二次会议精神和人大会议的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砥砺初心、忠诚履职,为新抚转型发展全面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以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积极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重冲击影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司法保障。
2018年来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至今,新抚区检察院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聚焦疫情防控,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办理各类案件2300余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821件,审查起诉案件1218件,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07件,公益诉讼案件177件。
一、积极融入城区治理,以检察保障助推长治久安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严厉打击刑事犯罪。2018年以来,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821件1208人,决定批准逮捕652件912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1218件1829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080件1604人,通过办案和公正司法,维护了公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有效净化了社会环境,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其中审查起诉了隋某某等26人涉黑案、鹿某某等16人涉恶案、“3.24”非法制售假发票专案、“2.27”“1.07”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案、打击“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专案、“803”电信诈骗专案等,以上犯罪团伙所涉及犯罪遍布全国20多个省市,“803”电信诈骗案更是形成了跨国犯罪集团,以上专案总涉案金额高达百亿元,追缴税款2000余万元。
在依法履职战疫和促进经济恢复中弘扬伟大抗疫精神。我院及时学习贯彻最高检出台的系列司法政策及典型案例,依法追诉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筑牢抗疫法治防线,扎实履行依法战疫各项检察职能,依法起诉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5件6人。同时坚决贯彻区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服务“六稳”“六保”,切实助力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采取会商等方式,促使企业健全制度、完善管理、消除违法犯罪隐患,确保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院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与《实施细则》。积极开展深挖整治“百日会战”工作,以持续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为主要任务,以深挖彻查“保护伞”、“关系网”为主攻方向,以提前介入、牵头召开公检法联合会议强化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力度,排查、移送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15件,审查起诉了包含隋某某等26人涉黑案件在内的涉黑涉恶案件3件52人,并达到了诉判合一。依法监督黑恶势力生效判决财产的执行,确保了涉黑恶案件的“应执尽执”。同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分别从落实源头防范、举报奖励、依法惩处、督导督办,考核评价、组织领导等“六建”工作要求,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保持对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持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做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围绕服务新抚转型振兴主题,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排查公益案件线索180余件,立案177件,其中提起诉讼案件8件。多领域延伸公益诉讼工作监督视角,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目标。深入开展水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集中治理黑臭水体,发出检察建议19份,督促行政机关治理千金河、路家河等5条河流,清运垃圾数十吨,恢复河堤、岸坡二十余处。深入开展“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大涉食品生产、销售案件的办理力度,注重规范餐饮业和食品零售业市场秩序,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7份。针对辖区内中小学校附近烟草经营者经营不规范的情况,向主管行政机关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并召开了联席会议,签署了《加强协作机制规定》,后该机关发放和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的告知牌近200个,通过我院的努力,消除了未成年人身边的安全隐患,做到了以办案促保护,以工作促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走访调查辖区内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并制发检察建议,弘扬与传承英烈精神,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发挥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在办案中注重保护企业合法利益,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一是依法打击经济犯罪,我院共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税收征管、扰乱市场秩序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14件232人;二是在我院案管大厅开设“一站式”检察服务窗口,实现了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辩护律师申请阅卷等“最多跑一次”,至今“一站式”检察服务窗口已为律师查询案件信息2000余人次、接收律师阅卷申请428人次,实现了场所专门化、服务人性化、流程公开化;三是在助推社会综合治理上下功夫,在解决个案问题的基础上,促进行业整改,我院向辖区内多家保险公司发出检察建议5份,避免保险工作人员、汽修厂及骗保人员内外勾结,造成企业损失,切实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助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重要指示精神,压实工作责任,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坚持有信必复、有访必接,共接待群众来访110余人次,释法说理成效明显,实现 “零库存”、“零增长”、“零群体访”、“零到省进京访”要求。同时落实五级书记、三级检察长抓信访工作,健全信访应急处理机制,消除上访隐患。在我院吴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遭受财产损失的数十人来院集体上访,检察长及时接待来访代表,稳定来访人员情绪并做释法说理,息访率达到百分之百。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因犯罪侵害等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应救尽救”,防止因案致贫返贫,依法救助7人10余万元,成功化解刘某某、宋某等10余年老访案件。
二、强化监督、履职尽责,适应新时代更高更严要求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我们依法履行对侦查、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的职责。强化侦查监督,办理立案监督23件28人,对侦查机关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检察建议41份,追捕、追诉漏犯28人,追诉遗漏犯罪事实20起。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279人,依法不起诉168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积极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派员出庭支持公诉1075次,提出量刑建议608余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1件,获得上级检察院支持抗诉21件。
加强民事行政监督。重视生效裁判监督接访工作,确保当事人诉讼权益,2018年至今共接待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当事人、律师来电来访百余人次,涉及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合同纠纷、物权确认纠纷等方面,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件、民事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7件、执行监督案件48件。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件、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3件。共向法院发出民事、行政检察建议八十余份,均收到法院采纳复函,监督效果良好。2021年教育整顿期间,按照要求完成对法院民事、行政案卷的评查工作,克服时间短、任务重、人员不足等困难,累计评查案件百余卷。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一是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逐案摸查168件刑事案件,清理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70人,已督促收监25人。二是聚焦刑罚执行“高墙外”,防止非监禁刑即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出现脱管、漏管现象。对新抚辖区7个司法所和8个公安派出所逐一监督检查,核查社区矫正人员436人,纠正脱管、漏管14人。三是加强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取得良好成果,2018年至今我院对76名在押人员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其中办理的贾某某等8人非法买卖枪支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书获得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同时,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例。
三、深化改革、提升能力,适应新时代更高更严要求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改革创新,让以人民为中心成为新时代人民检察官的行动指南。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贯彻落实区委工作部署、“1+8”系列文件要求,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党的领导有力体现到党管检察工作、党管意识形态之中,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坚持逢会必讲意识形态、工作必查意识形态、成绩必看意识形态。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党史教育,积极开展“弘扬雷锋精神、担当政法先锋”等教育实践活动。改善党建薄弱环节,通过抓好党的政治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升干警整体素质贯彻政法工作条例等方式,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措施制定到位,实现内容上“全覆盖”。坚持学习教育到位,实现思想上“强补钙”。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加强检察文化建设,集中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提高党员廉洁意识。坚持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通过“党风廉政建设签状大会”,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通过谈心谈话掌握干警思想动态,教育干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抵制“围猎”腐蚀,增强检察干警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要求全院干警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本职岗位,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按照市、区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和安排,聚焦“五个过硬”要求,高标准落实“四项任务”,高质量抓好“三个环节”,制定了《新抚区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抓好落实,通过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等方式,引导教育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全院干警填写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并撰写自查报告94份,帮助干警查找自身问题160余个,并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督促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关键少数自查“6+2+N”等顽瘴固疾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组织“七查”进行认真排查,最大限度地发现了干警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反复宣讲政策和多轮谈心谈话,我院31名干警对照“六大顽瘴固疾”、“两大突出问题”及其他问题向组织报告自查问题97个,并根据“七查”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工作。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重构性改革,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上级院的指示,改为捕诉一体,同一案件批捕、起诉由同一办案组织、同一检察官负责到底。针对民事、行政申诉持续上升,监督案件大量积压,着力解决“重刑轻民”问题,分别设立民事、行政检察机构。忠实于公共利益代表的嘱托和法律赋权,专设公益诉讼检察机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建立并有力推进。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实行大部制,设置3个检察业务机构、2个检察辅助机构,落实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制度,推行捕诉合一,明确员额检察官权责清单,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面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一事关党和国家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把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全过程,确保了人员、职能、机构的平稳转隶。
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梳理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日常工作中整改落实;邀请市区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并参与案件公开审查,获得监督、赢得支持。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企业家来院座谈,通报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进展,真心诚意听取意见和建议。探索与区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机制,推动检察院与当地工商联协作,共同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包括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一体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坚持人民监督员制度,完善本院《公开审查听证实施细则》,先后对“过失致人死亡、高利转贷、涉民营企业犯罪、司法救助、公益诉讼”等9个类型31个案件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共200余人现场参与了听证活动,化解纠纷案件16件,实现了办案效果、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主动与媒体互动,接受舆论监督,倒逼检察办案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各位代表,2018年以来,我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好更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新的进步。先后多次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辽宁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辽宁省优秀基层检察院”、“辽宁省精神文明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检察院案件管理科、公诉科荣获“抚顺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检察业务主要办案数据管控办法在全省检察系统交流;三件案件分获高检院精品案例、“辽宁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精品案件”、“辽宁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一等奖”;干警分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抚顺市检察机关个人三等功”、“抚顺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多项个人荣誉;检察工作成果先后被《检察日报》、抚顺电视台、抚顺日报等多家媒体刊载报道;干警撰写的理论文章在“辽宁政法理论年会”征文活动中多次获一、二、三等奖,更有《提高履职能力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经济发展》一文在“正义网”、《检察长论坛》发表。这些成绩和荣誉的取得,在于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得益于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新抚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新时代新抚检察工作还有不少不足和短板。检察理念须进一步更新、落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还不到位;行政检察、民事检察仍是明显短板;检察官专业素养需更适应新时代要求,办理民商事、金融、网络等案件能力明显不足。
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各项检察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持之以恒做好检察为民实事;坚持“稳进、落实、提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宪法法律赋予职责和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一是把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落到实处,始终保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政治底色。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区委的决策部署,更紧密联系检察职责做出具体贯彻措施,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
二是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增进民生福祉。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检察监督、司法办案要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坚决反对机械办案的形式主义做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用高质量法律监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在一个个具体案件、一件件检察实事中努力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三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作用,助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聚焦影响新抚区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抚顺建设。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严惩“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在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的同时,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支持、平等的保护各类企业经营发展。
四是加强司法制约监督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加大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五是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进一步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强化自身监督制约,构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司法规范化为核心,以制度机制建设为保障,权责清晰、全程覆盖、有效管用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增强法律监督公信。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做到抓早抓小,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清查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将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认真落实区委十三届二次会议精神和人大会议的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砥砺初心、忠诚履职,为新抚转型发展全面振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