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总河长郝鹏,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总河长李乐成签发《辽宁省总河长令》(第5号),公布了《关于全力保障河道行洪安全持续强化河湖长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就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行洪安全百日攻坚战、开展三大专项行动进行部署。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切实发挥行政公益诉讼作为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的监督作用,推进依法依规开展河道清障、碍洪清理整治等重点工作,全力保障小流域行洪安全,维护生态环境,共同守护好“绿水青山”。
郎士河是海新河一级支流,浑河二级支流,流域长度9.70km,流经抚顺市新抚区、东洲区,属于浑河水系,浑河亦为沈阳、抚顺等七个城市的“母亲河”。今年以来,本院开展“村村调研”耕地农林水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对辖区内多条河流进行专项巡查,发现河道垃圾、农药瓶、擅自筑坝、毁坏农田等多条案件线索。4月末,干警在巡查中发现,郎士河河道河堤被人为毁损,且河道内被筑坝阻塞截留,致使周边的水文和生态环境被改变,汛期即将来临,行洪安全面临巨大挑战,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极大影响。经对该起案件综合研判分析后,本院于4月26日向相关行政部门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彼时,汛期临近,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很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并表示将迅速整改。在后续走访过程中了解到,因相关施工队伍正在进行其他河道的修坝工作,故未能及时施工。经过检察干警跟踪监督,被损坏的坝体在6月中旬开始修复,并于修复工程完毕后及时回复本院。后经干警现场回访确认上述问题确已整改完毕,坝体已被修缮完毕,河道行洪安全得到维护,河道生态亦得到有效恢复。
现如今,抚顺已经进入汛期,该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有效排除了行洪安全隐患。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的“杠杆作用”,以“村村调研”行动为“支点”,撬动行政机关共同开展辖区内河道整治的“巨石”,该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依法依规有力地维护了河道生态环境以及行洪安全。202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做好河湖长制工作至关重要,以公益诉讼助力打好“碧水蓝天”阻击战,为保障辖区内河流生态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今年4月,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总河长郝鹏,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总河长李乐成签发《辽宁省总河长令》(第5号),公布了《关于全力保障河道行洪安全持续强化河湖长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就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行洪安全百日攻坚战、开展三大专项行动进行部署。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切实发挥行政公益诉讼作为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的监督作用,推进依法依规开展河道清障、碍洪清理整治等重点工作,全力保障小流域行洪安全,维护生态环境,共同守护好“绿水青山”。
郎士河是海新河一级支流,浑河二级支流,流域长度9.70km,流经抚顺市新抚区、东洲区,属于浑河水系,浑河亦为沈阳、抚顺等七个城市的“母亲河”。今年以来,本院开展“村村调研”耕地农林水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对辖区内多条河流进行专项巡查,发现河道垃圾、农药瓶、擅自筑坝、毁坏农田等多条案件线索。4月末,干警在巡查中发现,郎士河河道河堤被人为毁损,且河道内被筑坝阻塞截留,致使周边的水文和生态环境被改变,汛期即将来临,行洪安全面临巨大挑战,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极大影响。经对该起案件综合研判分析后,本院于4月26日向相关行政部门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彼时,汛期临近,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很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并表示将迅速整改。在后续走访过程中了解到,因相关施工队伍正在进行其他河道的修坝工作,故未能及时施工。经过检察干警跟踪监督,被损坏的坝体在6月中旬开始修复,并于修复工程完毕后及时回复本院。后经干警现场回访确认上述问题确已整改完毕,坝体已被修缮完毕,河道行洪安全得到维护,河道生态亦得到有效恢复。
现如今,抚顺已经进入汛期,该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有效排除了行洪安全隐患。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的“杠杆作用”,以“村村调研”行动为“支点”,撬动行政机关共同开展辖区内河道整治的“巨石”,该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依法依规有力地维护了河道生态环境以及行洪安全。202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做好河湖长制工作至关重要,以公益诉讼助力打好“碧水蓝天”阻击战,为保障辖区内河流生态保护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