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以“我管”的能动履职,促“都管”的社会治理能力提升
2020年底,我院开始在全区内的道路、公园、社区等人群密集的地点开展为期2个月的细致摸排调查取证工作。发现非法饲养烈性犬、大型犬、违规遛犬等问题层出不穷,对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人身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我院于2021年3月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犬只管理,规范养犬行为,切实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检察建议发出后引起相关行政机关的高度重视,立即展开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在社区、街道、公园、广场等人员聚集地设立公示牌、宣传栏、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材料、普法宣传等形式倡导文明养犬。行政机关统一印刷《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5000余份、《文明养犬、遛狗牵绳》宣传板200余张、《犬类宣传条幅》130余条,口头警告违法违规养犬人265次、张贴各类宣传单9000余份、留置流浪狗26只,有效规范了养犬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以“我管”促“都管”理念的有力写照,使本地区“犬患”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养犬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和控制。该案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评为2021年度优秀典型案例。
劳动公园是国家3A级景区,占地面积44公顷,是集休闲娱乐、运动健身、科普教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园。2022年3月,本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劳动公园东林园内有违规放牧行为,公园内绿化苗木被破坏,羊群排泄的粪便污染环境卫生,致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遭到破坏。本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经过整治的劳动公园东林园,未再出现违规放牧的情况。
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实际行动,推动行政履职,高效办理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件”,确保办案司法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结语
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守正创新,真抓实干,扎实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到实处。我们将紧紧围绕打赢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辽沈战役”抓落实,紧跟区委对我区发展的谋划布局,积极履职,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动作用。
新抚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与各司法、行政机关大力配合的成果。工作全面推开以来,整体发展态势良好,但还存在法定领域履职办案覆盖不全面、对社会治理难点问题监督力度不够和行政执法与司法执行制度探索不够深入等诸多问题。
我们将继续坚持党建引领业务,将“人民至上”的工作理念贯彻办案始终,强化科技对检察工作的支撑作用,发扬苦干实干精神,加大成功做法与失败不足的总结分析力度,不断拓宽监督视角,紧盯公益受损突出问题,努力提供更精准、更优质的公益诉讼检察产品,做到治理一域、造福一方,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我们将更加坚定理想信念,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而不懈奋斗!
十、以“我管”的能动履职,促“都管”的社会治理能力提升
2020年底,我院开始在全区内的道路、公园、社区等人群密集的地点开展为期2个月的细致摸排调查取证工作。发现非法饲养烈性犬、大型犬、违规遛犬等问题层出不穷,对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人身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我院于2021年3月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犬只管理,规范养犬行为,切实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检察建议发出后引起相关行政机关的高度重视,立即展开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在社区、街道、公园、广场等人员聚集地设立公示牌、宣传栏、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材料、普法宣传等形式倡导文明养犬。行政机关统一印刷《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5000余份、《文明养犬、遛狗牵绳》宣传板200余张、《犬类宣传条幅》130余条,口头警告违法违规养犬人265次、张贴各类宣传单9000余份、留置流浪狗26只,有效规范了养犬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以“我管”促“都管”理念的有力写照,使本地区“犬患”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养犬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和控制。该案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评为2021年度优秀典型案例。
劳动公园是国家3A级景区,占地面积44公顷,是集休闲娱乐、运动健身、科普教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园。2022年3月,本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劳动公园东林园内有违规放牧行为,公园内绿化苗木被破坏,羊群排泄的粪便污染环境卫生,致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遭到破坏。本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经过整治的劳动公园东林园,未再出现违规放牧的情况。
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实际行动,推动行政履职,高效办理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件”,确保办案司法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结语
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守正创新,真抓实干,扎实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到实处。我们将紧紧围绕打赢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辽沈战役”抓落实,紧跟区委对我区发展的谋划布局,积极履职,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动作用。
新抚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与各司法、行政机关大力配合的成果。工作全面推开以来,整体发展态势良好,但还存在法定领域履职办案覆盖不全面、对社会治理难点问题监督力度不够和行政执法与司法执行制度探索不够深入等诸多问题。
我们将继续坚持党建引领业务,将“人民至上”的工作理念贯彻办案始终,强化科技对检察工作的支撑作用,发扬苦干实干精神,加大成功做法与失败不足的总结分析力度,不断拓宽监督视角,紧盯公益受损突出问题,努力提供更精准、更优质的公益诉讼检察产品,做到治理一域、造福一方,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我们将更加坚定理想信念,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