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本院决定对陈某某民事申诉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
二、听证地点
新抚区人民检察院一楼检察听证室
三、听证内容
对陈某某不服新抚区人民法院(2021)辽0402民初860号民事生效判决一案进行公开听证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报告、全程佩戴口罩、出示辽事通健康码、大数据行程码、本人居民身份证,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安检工作;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三)需要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请提前预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检察官
联系电话:024—52867019
特此公告。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5月5日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本院决定对陈某某民事申诉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
二、听证地点
新抚区人民检察院一楼检察听证室
三、听证内容
对陈某某不服新抚区人民法院(2021)辽0402民初860号民事生效判决一案进行公开听证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报告、全程佩戴口罩、出示辽事通健康码、大数据行程码、本人居民身份证,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安检工作;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三)需要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请提前预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检察官
联系电话:024—52867019
特此公告。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