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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人生、绿色无毒
时间:2021-0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有人说那是一种飘飘欲仙的享受;有人说那是一颗包治百病的仙丹;有人说那是一汪汲取灵感的源泉;有人说那是一生都无法舍弃的缠绵。它到底是什么?它是毒品。毒品,多么遥远、多么可怕的字眼。毒品是恶魔,严重危害到人类身心健康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毒品,作为世界三大公害之一,引起国际广泛关注。1978年,联合国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


毒品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程。从18世纪末开始,西方一些国家将大量鸦片走私偷运至我国,毒害中国人民并造成中国大量白银外流。为了抗争西方的恶劣行径,以民族英雄林则徐为代表的中国人民展开了轰轰烈烈的禁毒斗争。之后,西方帝国主义列强对我国发起了两次鸦片战争,遭遇了中国人民的顽强反抗。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采取坚决措施,彻底禁绝了鸦片战争,并在此后的三十年,成为举世赞誉的“无毒国”。然后,自上世纪70年代末,来自“金三角”的毒品渗透到我国,毒品犯罪又开始泛滥,并呈上升趋势。

吸食毒品会给人身带来很大的危害,可能导致全身骨骼肌痉挛、恶性高热、脑血管损害、肾功能严重损伤、急性心肌缺血、心肌病和心律失常,有的会因为高度兴奋二痉挛性收缩造成心肌断裂。吸食毒品会对大脑神经细胞产生直接的损害作用,导致神经细胞变性、坏死,出现急、慢性精神障碍。新型毒品的身体依赖性虽然不如海洛因等传统毒品明显,但精神依赖性很强,极易上瘾。吸食毒品不仅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更威胁着社会公共秩序安全。

现今,在利益的驱使下,毒品犯罪层出不穷,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如非法持有毒品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首要分子等。第三百四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面对禁毒工作,全社会都要承担起责任,各级各部门都要履职尽责,动员全社会协同作战,做好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工作,深入开展禁毒斗争,大力发展禁毒宣传,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特别是要做好青少年的禁毒工作,是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的必然要求,要无边界、无死角的抓好落实监督工作。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心理发育时期,好奇心重,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强,地址毒品侵蚀的心理防线薄弱,加之对毒品的危害性和吸毒的违法性缺乏认识,最容易受到毒品的侵袭。因此,对青少年进行珍惜生命、远离毒品的教育是禁毒预防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历史不容被忘记,历史的惨痛教训更不能被遗忘。禁止毒品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健康人生,绿色无毒,面对毒品,让我们一起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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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人生、绿色无毒

  2024-12-09


 

有人说那是一种飘飘欲仙的享受;有人说那是一颗包治百病的仙丹;有人说那是一汪汲取灵感的源泉;有人说那是一生都无法舍弃的缠绵。它到底是什么?它是毒品。毒品,多么遥远、多么可怕的字眼。毒品是恶魔,严重危害到人类身心健康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毒品,作为世界三大公害之一,引起国际广泛关注。1978年,联合国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


毒品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程。从18世纪末开始,西方一些国家将大量鸦片走私偷运至我国,毒害中国人民并造成中国大量白银外流。为了抗争西方的恶劣行径,以民族英雄林则徐为代表的中国人民展开了轰轰烈烈的禁毒斗争。之后,西方帝国主义列强对我国发起了两次鸦片战争,遭遇了中国人民的顽强反抗。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采取坚决措施,彻底禁绝了鸦片战争,并在此后的三十年,成为举世赞誉的“无毒国”。然后,自上世纪70年代末,来自“金三角”的毒品渗透到我国,毒品犯罪又开始泛滥,并呈上升趋势。

吸食毒品会给人身带来很大的危害,可能导致全身骨骼肌痉挛、恶性高热、脑血管损害、肾功能严重损伤、急性心肌缺血、心肌病和心律失常,有的会因为高度兴奋二痉挛性收缩造成心肌断裂。吸食毒品会对大脑神经细胞产生直接的损害作用,导致神经细胞变性、坏死,出现急、慢性精神障碍。新型毒品的身体依赖性虽然不如海洛因等传统毒品明显,但精神依赖性很强,极易上瘾。吸食毒品不仅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更威胁着社会公共秩序安全。

现今,在利益的驱使下,毒品犯罪层出不穷,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如非法持有毒品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首要分子等。第三百四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面对禁毒工作,全社会都要承担起责任,各级各部门都要履职尽责,动员全社会协同作战,做好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工作,深入开展禁毒斗争,大力发展禁毒宣传,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特别是要做好青少年的禁毒工作,是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的必然要求,要无边界、无死角的抓好落实监督工作。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心理发育时期,好奇心重,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强,地址毒品侵蚀的心理防线薄弱,加之对毒品的危害性和吸毒的违法性缺乏认识,最容易受到毒品的侵袭。因此,对青少年进行珍惜生命、远离毒品的教育是禁毒预防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历史不容被忘记,历史的惨痛教训更不能被遗忘。禁止毒品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健康人生,绿色无毒,面对毒品,让我们一起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