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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新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带头接访
时间:2020-06-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新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带头接访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深化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贯彻实施《辽宁省检察机关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新抚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时为侠于6月10日14时在检察长接待室接待信访人蔡某。


来访人蔡某不服公安机关对其举报张某某涉嫌诈骗不立案,申请检察机关进行立案监督的诉求,时为侠检察长一边安抚来访人情绪,一边耐心听取来访人申诉理由,在审查来访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后,告知来访人该案属于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不属于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不立案并无不当,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这次接访的过程中时为侠检察长除了向来访人普法,解释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还询问了来访人家庭生活工作情况,暖心地就来访人的最大利益深入浅出的说法理、谈情理、讲道理,换位思考和情与法交融的娓娓道来让来访人非常满意。

检察长接待办理信访案,不仅对全院有督导引领作用,往往能从更高站位、更高格局上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也更容易获得信访人的信任,此次新抚区检察院检察长带头接访,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就是从更深层次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兑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庄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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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新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带头接访

  2024-12-09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新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带头接访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深化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贯彻实施《辽宁省检察机关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新抚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时为侠于6月10日14时在检察长接待室接待信访人蔡某。


来访人蔡某不服公安机关对其举报张某某涉嫌诈骗不立案,申请检察机关进行立案监督的诉求,时为侠检察长一边安抚来访人情绪,一边耐心听取来访人申诉理由,在审查来访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后,告知来访人该案属于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不属于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不立案并无不当,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这次接访的过程中时为侠检察长除了向来访人普法,解释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还询问了来访人家庭生活工作情况,暖心地就来访人的最大利益深入浅出的说法理、谈情理、讲道理,换位思考和情与法交融的娓娓道来让来访人非常满意。

检察长接待办理信访案,不仅对全院有督导引领作用,往往能从更高站位、更高格局上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也更容易获得信访人的信任,此次新抚区检察院检察长带头接访,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就是从更深层次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兑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庄重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