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王晓松
7月31日,全省检察机关“振兴新突破 党员当先锋”建功行动全面启动,高鑫检察长在启动式上强调,要充分发挥检察智慧,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7月份以来,全国多地暴雨不断、河流水量激增、堤坝溃口,几百万群众受灾,辽宁地区防洪压力也不言而喻,行洪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汛工作刻不容缓。
今年4月,辽宁省委下发了《关于全力保障河道行洪安全持续强化河湖长制的决定》,按照省检察院的整体部署,我跟着办案检察官在辖区内开展了囊括河湖生态、行洪安全等公益问题的“村村调研”,力求发现和扼制行洪风险。
我们在巡查河流时发现,位于千金乡的浑河支流——郎士河被人为筑起的河坝拦腰截断,河堤被毁损,流向被改变,周边的水文和生态环境被改变,行洪安全面临巨大风险。
抚顺多山地、小流域纵横,洪涝灾害呈现“不来则已,发生突然”的特点。尤记得10年前,“8·16”洪灾突然爆发,造成南口前村人员伤亡的悲剧。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防洪工作一定要防早、防小、防未然!
郎士河流域虽小,但是被毁河堤距离郎士村仅1公里,该村常住人口近1000人,两岸延绵的耕地600余亩,下游村镇汇集。汛期即将来临,一旦水量激增,人民生命财产和农业生产将面临巨大威胁,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极大损害,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很可能会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作为检察机关,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做好预防工作,阻断暴雨洪水的威胁。
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我们成立了以党员干警为核心的检察办案团队,检察官带着我们迅速对该起案件进行了深入实地调查。沿着弯曲的河道,办案团队走在泥泞的道路上,来到河段的重点部位开展排查,运用无人机进行航拍,多角度拍摄河道的具体状况。经测量,被损毁河堤长度近5米、深度近3米,河流被完全截断改向,已经对河道行洪构成极大威胁。
“想要彻底解决河道隐患,各职能部门需要积极配合。”取证后,我们整个团队就该案所涉及的公益问题开展专题研判,认定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随即向河道主管部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有效履职,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制止筑坝塞流、毁损河堤、更改河道流向的违法行为,并消除由此产生的行洪安全和生态损害问题。
检察建议引起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并迅速整改到位,我们也随即赴河道现场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跟进监督。6月底,郎士河已经恢复原有状态。
“8月3日,暴雨红色预警”“8月12日,暴雨黄色预警”……一份份暴雨预警敲击着办案团队每个人的心,暴雨接连突袭抚顺,个别地区最大降雨量达205.4毫米。让检察官们欣慰的是,郎士河牢固的河堤经受住了考验,河道安全!看到郎士河安全度汛,我特别自豪,筑牢了“防洪堤坝”,这是公益诉讼检察人主动履职的成果,是最好的检察监督质效。
这是我院长期关注流域治理工作的缩影。公益诉讼伊始,我院依托“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河活动,督促清理河道垃圾7千余吨,修整岸坡20余处。今年以来通过开展“村村调研”活动,办理畜禽死体污染案、农药农膜案等,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构建检察、水务、公安、乡政府、自然资源协作机制,精准监督、规范监督,促进了案件的成功办理,实现了河流岸线保护、生态环境修复、居民生活得到保障的三位一体的办案效果。
清淤疏浚解民忧,清渠引水润农田。我想,郎士村村民的安心、放心、舒心,正是我们检察为民的真实写照。作为一名青年党员干警,我一定会继续积极依法能动履职,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省检察院机关党委
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王晓松
7月31日,全省检察机关“振兴新突破 党员当先锋”建功行动全面启动,高鑫检察长在启动式上强调,要充分发挥检察智慧,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7月份以来,全国多地暴雨不断、河流水量激增、堤坝溃口,几百万群众受灾,辽宁地区防洪压力也不言而喻,行洪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汛工作刻不容缓。
今年4月,辽宁省委下发了《关于全力保障河道行洪安全持续强化河湖长制的决定》,按照省检察院的整体部署,我跟着办案检察官在辖区内开展了囊括河湖生态、行洪安全等公益问题的“村村调研”,力求发现和扼制行洪风险。
我们在巡查河流时发现,位于千金乡的浑河支流——郎士河被人为筑起的河坝拦腰截断,河堤被毁损,流向被改变,周边的水文和生态环境被改变,行洪安全面临巨大风险。
抚顺多山地、小流域纵横,洪涝灾害呈现“不来则已,发生突然”的特点。尤记得10年前,“8·16”洪灾突然爆发,造成南口前村人员伤亡的悲剧。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防洪工作一定要防早、防小、防未然!
郎士河流域虽小,但是被毁河堤距离郎士村仅1公里,该村常住人口近1000人,两岸延绵的耕地600余亩,下游村镇汇集。汛期即将来临,一旦水量激增,人民生命财产和农业生产将面临巨大威胁,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极大损害,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很可能会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作为检察机关,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做好预防工作,阻断暴雨洪水的威胁。
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我们成立了以党员干警为核心的检察办案团队,检察官带着我们迅速对该起案件进行了深入实地调查。沿着弯曲的河道,办案团队走在泥泞的道路上,来到河段的重点部位开展排查,运用无人机进行航拍,多角度拍摄河道的具体状况。经测量,被损毁河堤长度近5米、深度近3米,河流被完全截断改向,已经对河道行洪构成极大威胁。
“想要彻底解决河道隐患,各职能部门需要积极配合。”取证后,我们整个团队就该案所涉及的公益问题开展专题研判,认定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随即向河道主管部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有效履职,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制止筑坝塞流、毁损河堤、更改河道流向的违法行为,并消除由此产生的行洪安全和生态损害问题。
检察建议引起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并迅速整改到位,我们也随即赴河道现场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跟进监督。6月底,郎士河已经恢复原有状态。
“8月3日,暴雨红色预警”“8月12日,暴雨黄色预警”……一份份暴雨预警敲击着办案团队每个人的心,暴雨接连突袭抚顺,个别地区最大降雨量达205.4毫米。让检察官们欣慰的是,郎士河牢固的河堤经受住了考验,河道安全!看到郎士河安全度汛,我特别自豪,筑牢了“防洪堤坝”,这是公益诉讼检察人主动履职的成果,是最好的检察监督质效。
这是我院长期关注流域治理工作的缩影。公益诉讼伊始,我院依托“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河活动,督促清理河道垃圾7千余吨,修整岸坡20余处。今年以来通过开展“村村调研”活动,办理畜禽死体污染案、农药农膜案等,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构建检察、水务、公安、乡政府、自然资源协作机制,精准监督、规范监督,促进了案件的成功办理,实现了河流岸线保护、生态环境修复、居民生活得到保障的三位一体的办案效果。
清淤疏浚解民忧,清渠引水润农田。我想,郎士村村民的安心、放心、舒心,正是我们检察为民的真实写照。作为一名青年党员干警,我一定会继续积极依法能动履职,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省检察院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