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松,1992年3月出生,现任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2016年10月到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表现优异、成绩突出,荣获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嘉奖、新抚区公务员嘉奖、个人三等功、抚顺市公益诉讼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
积极作为,深挖公益诉讼线索。他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将做好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当作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业务学习,依法快查、快立、快发,保障如期完成攻坚任务。2016年10月从银行考入本院以来,面对工作内容和领域的转变,他坚持将在银行系统工作的严谨态度带入到检察工作中,努力学习检察业务知识,持续提升法学理论水平,兢兢业业协助办理100余起批准逮捕案件;2019年6月调入民行部门任职,协助办理了100余起公益诉讼案件,案件所属领域和类型繁多,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他注重理论学习和办案实践相结合,面对在办理案件中面临的新政策、新特点、新形势,他加强对最高人民检察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下发文件以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形成系统化知识体系。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公益诉讼进社区”专项行动中发现多起案件线索,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积极能动履职,运用公益诉讼职能帮助社区清除垃圾共计10余吨,助力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办理的案件效果得到了社区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2021年度,他在山沟中摸排线索时陆续发现了3个“黑炭窑”,浓烟滚滚,不但对大气环境造成恶劣影响,而且易导致山火发生,从而侵害周边生态环境,通过无人机等手段固定证据后,先后向主管行政机关发出了检察建议书督促整改,经过整治,“黑炭窑”被依法关闭,周边生态得以恢复,守护了绿水青山,呵护了生态资源。
敢于担当,提升办案质量效果。办理案件过程中,他坚持问题导向,深挖细查,坚持做到“件件有回复,件件有回访”,以此提升案件质量。在2020年期间,他协助摸排案件线索、调查收集证据材料、草拟法律文书等,成功协助办理了“窨井盖缺失损害公共安全”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此为抚顺市首例“督促整治窨井盖”案件,并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当年度优秀案例。在2022年期间,他主动利用周末休息时间摸排案件线索,成功挖掘到新抚区内一旧物市场非法销售过期药品案件的线索,近10个摊位存在销售过期药品的情况,且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吸引消费者购买,对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造成损害和威胁。经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后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督促行政机关在15日内整改完毕,随后又前往行政机关回访罚没的劣药,验收整改效果,该起“督促整治非法销售劣药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
勤学多思,提高写作演说能力。近年来,王晓松深入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公益诉讼检察业务中遇到的新理论、新问题,撰写的论文在辽宁政法理论年会上被评为二等奖等;撰写了公益诉讼宣传文章近30篇,得到了辽宁法治报、辽宁日报、抚顺日报、抚顺晚报等多家媒体的刊登,既宣传了检察工作,又提高了自身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另一方面,他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连续两年代表本院参加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的案例演说会;随后代表本院参加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举办的辽宁省检察官“以法律监督守护公平正义”案例演说会,前往省内大连、沈阳、锦州、本溪四个城市参加“以法律监督守护公平正义”案例演说会巡演,对本院办理的经典案例等优秀工作经验成果进行了演说宣讲。
王晓松,1992年3月出生,现任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2016年10月到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表现优异、成绩突出,荣获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嘉奖、新抚区公务员嘉奖、个人三等功、抚顺市公益诉讼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
积极作为,深挖公益诉讼线索。他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将做好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当作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业务学习,依法快查、快立、快发,保障如期完成攻坚任务。2016年10月从银行考入本院以来,面对工作内容和领域的转变,他坚持将在银行系统工作的严谨态度带入到检察工作中,努力学习检察业务知识,持续提升法学理论水平,兢兢业业协助办理100余起批准逮捕案件;2019年6月调入民行部门任职,协助办理了100余起公益诉讼案件,案件所属领域和类型繁多,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他注重理论学习和办案实践相结合,面对在办理案件中面临的新政策、新特点、新形势,他加强对最高人民检察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下发文件以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形成系统化知识体系。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公益诉讼进社区”专项行动中发现多起案件线索,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积极能动履职,运用公益诉讼职能帮助社区清除垃圾共计10余吨,助力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办理的案件效果得到了社区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2021年度,他在山沟中摸排线索时陆续发现了3个“黑炭窑”,浓烟滚滚,不但对大气环境造成恶劣影响,而且易导致山火发生,从而侵害周边生态环境,通过无人机等手段固定证据后,先后向主管行政机关发出了检察建议书督促整改,经过整治,“黑炭窑”被依法关闭,周边生态得以恢复,守护了绿水青山,呵护了生态资源。
敢于担当,提升办案质量效果。办理案件过程中,他坚持问题导向,深挖细查,坚持做到“件件有回复,件件有回访”,以此提升案件质量。在2020年期间,他协助摸排案件线索、调查收集证据材料、草拟法律文书等,成功协助办理了“窨井盖缺失损害公共安全”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此为抚顺市首例“督促整治窨井盖”案件,并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当年度优秀案例。在2022年期间,他主动利用周末休息时间摸排案件线索,成功挖掘到新抚区内一旧物市场非法销售过期药品案件的线索,近10个摊位存在销售过期药品的情况,且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吸引消费者购买,对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造成损害和威胁。经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后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督促行政机关在15日内整改完毕,随后又前往行政机关回访罚没的劣药,验收整改效果,该起“督促整治非法销售劣药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
勤学多思,提高写作演说能力。近年来,王晓松深入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公益诉讼检察业务中遇到的新理论、新问题,撰写的论文在辽宁政法理论年会上被评为二等奖等;撰写了公益诉讼宣传文章近30篇,得到了辽宁法治报、辽宁日报、抚顺日报、抚顺晚报等多家媒体的刊登,既宣传了检察工作,又提高了自身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另一方面,他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连续两年代表本院参加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的案例演说会;随后代表本院参加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举办的辽宁省检察官“以法律监督守护公平正义”案例演说会,前往省内大连、沈阳、锦州、本溪四个城市参加“以法律监督守护公平正义”案例演说会巡演,对本院办理的经典案例等优秀工作经验成果进行了演说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