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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质量建设年”活动 打造“学习型”检委会
时间:2022-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持续打造“学习型”检察委员会,7月12日,新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五次学习会议,集体学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最高检第三十七批案例等四项内容。会议由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淑平主持。第一检察部主任及检委会专职秘书分别对文件规定进行了归纳总结,并深入浅出地进行了汇报。

闫淑平检察长就学习内容与与会委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强调:一是强化学习意识,端正学习态度。要及时领会中央、最高检领导的讲话精神,全面掌握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案例。检委会集体学习要长期坚持,重点推进,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学习制度。二是强化学习重点,统筹学习内容。检委办要及时组织开展学习,及时收集整理新出台、新修改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作为学习重点,必要时组织检委会委员和业务骨干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学习,强化对业务工作实践

的指导。三是强化学习方式,保证学习效果。以每月一次集体学习为主,临时性不定期学习为辅,增强委员自我学习的主动性;要提高学习效率,采用集体讨论、专题学习的方式,灵活掌握运用,积累有益经验,提高委员议事议案能力和水平;要展示学习成果,通过在学习过程中的讨论交流,加强检委会委员知识更新换代,提高对检委业务工作的把握水平和驾驭能力,不断提升办案水平和法律监督精准性,促进检委会决策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学习型”检委会建设,抓学习,促提升,全面发挥检委会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检察队伍政治建设和专业化建设,有效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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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质量建设年”活动 打造“学习型”检委会

  2024-07-08

 为持续打造“学习型”检察委员会,7月12日,新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五次学习会议,集体学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最高检第三十七批案例等四项内容。会议由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淑平主持。第一检察部主任及检委会专职秘书分别对文件规定进行了归纳总结,并深入浅出地进行了汇报。

闫淑平检察长就学习内容与与会委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强调:一是强化学习意识,端正学习态度。要及时领会中央、最高检领导的讲话精神,全面掌握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案例。检委会集体学习要长期坚持,重点推进,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学习制度。二是强化学习重点,统筹学习内容。检委办要及时组织开展学习,及时收集整理新出台、新修改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作为学习重点,必要时组织检委会委员和业务骨干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学习,强化对业务工作实践

的指导。三是强化学习方式,保证学习效果。以每月一次集体学习为主,临时性不定期学习为辅,增强委员自我学习的主动性;要提高学习效率,采用集体讨论、专题学习的方式,灵活掌握运用,积累有益经验,提高委员议事议案能力和水平;要展示学习成果,通过在学习过程中的讨论交流,加强检委会委员知识更新换代,提高对检委业务工作的把握水平和驾驭能力,不断提升办案水平和法律监督精准性,促进检委会决策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学习型”检委会建设,抓学习,促提升,全面发挥检委会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检察队伍政治建设和专业化建设,有效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深入、健康发展。